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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技巧保你来年薪水狂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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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又到了年底。天气一天天冷下去,职场人对“来年薪水更上一层楼”的盼望却一天比一天热切。按惯例,年底正是为自己争取加薪的好时机,机不可失。不过和上司谈加薪大有讲究,掌握些技巧有百利而无一害。

  加薪幅度——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在和老板谈加薪的过程中,如何把握加薪幅度,开出一个正合适的“价位”,是决定谈判成功与否的最关键因素。

  开得高了,会让老板觉得漫天要价、好高骛远;开得低了,达不到自己的期望,会挫伤自己来年的工作积极性。老板也很愿意用有竞争力的薪酬来留住员工,关键是你给出的数据确实能够说服他。职场人在谈加薪前要做好三方面的准备工作:

  第一,先做些调查,了解自己所在的行业和职位的工资水平。可以从报纸、杂志和互联网的各类薪酬调查中了解信息,也可以从朋友或熟人那里打听情况,最后整理出同行业其他公司同一职位的薪酬数据。

  第二,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甄别。目前国内的工资调查还有比较大的局限性,许多所谓的薪资调查因为受到调查方式、地域和行业的限制,可靠性值得怀疑,仅能作为参考。对到手的数据进行一番筛选,确保给老板看的数据是经得起推敲的。

  第三,结合自己的职位和业绩,和公司同事横向比较一下,估算本公司最合适的加薪幅度。绝大多数外企和部分国企都实行不透明工资制,《员工手册》也规定不得向别人打听薪水,也不要透露自己的薪水状况。那么怎么知道自己得到的薪水是否合理呢?工作两三年之后的员工,可以从业绩奖、房屋补贴等情况大致推算出自己的薪资位置,因为这些都是和基本工资挂钩的。

  一般来说,企业在员工加薪方面也有一个标准,如果你提出的加薪幅度正好符合这个标准,那么成功率就会大大增加。据了解,通常的加薪幅度为:普通员工15%左右,高层员工5%左右,而刚刚毕业一两年的大学生,加薪幅度可以达到50%。

  如果你身处热门行业的热门职位,人员需求紧张,行情看好,要求加薪的幅度可以适当提高。如果公司不同意你提出的幅度,可以和老板谈一下,是否能以其它方式来补偿,比如奖金、休假、交通费等等。如果公司近来的业绩欠佳,那么提出加薪要求就要更加慎重了。

  加薪时机——好的时机是成功的一半

  何时开口提出加薪,也需要技巧。选择如下几个时机谈加薪比较恰当:

  选择上司比较轻松的时候。在他忙碌的时候,比如赶着去开重要会议,或正被某项目搅得焦头烂额,那最好不要谈这件事。要挑选合适的时机,比如公司近期业绩增长,或者你刚刚顺利完成了一个大项目,给部门增了光。

  选择年底业绩评估报告出来之后。公司里可能薪酬是保密的,但业绩评估报告一般是公开的,如果你的业绩非常好,但综合估计下来,工资定得并不太高,你完全可以趁热打铁找老板谈,而且态度要坚决。

  选择老板表扬你的时候。在开年会时,或者在聚餐的餐桌上,老板可能会赞许地对你说“最近表现不错”之类的话。你可以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告诉他:现在外面机会很多,如果你不留我,我可要走了。这样的话说上两三次,老板肯定会放在心上。

  加薪理由——实力和业绩是硬道理

  David认为,在要求加薪的理由中,什么也比不上实力和业绩更有说服力。

  最愚蠢的理由莫过于“某某干的活比我还少,凭什么挣得比我多?”很多专业人士都认为,与老板谈加薪时切忌与周围的同事比较。一来,刺探他人的收入违反企业规定,仗未开打便已经输了;二来,老板会觉得你是出于嫉妒才来加薪,反而会忽视你的实力。

  也不要和老板大谈你正在贷款买车、买房,要养家糊口等个人问题。你必须向公司证明你值得加薪,而不是需要加薪。加薪是你应得的报酬,不需要通过博人同情来获得。

  正确的做法是,表现出强烈的自信,摆出自己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说明自己的能力和价值,用事实说服老板。比如,你今年的销售业绩如何,你如何为公司争取到一个关键的客户等等。最好能用确切的数字来体现业绩,而不是用模棱两可的形容词。如果你一直保有良好的业绩记录,始终表现出色,工作努力,具备创造力,加薪的要求很容易被接受。

  要拿出有说服力的业绩事实和数据,可以从两方面入手:

  1、日常注重积累,除了年终总结报告及日常工作报告,还应将自己对公司的贡献事无巨细地记录在案,整理成书面材料,充分展示出自己做了哪些工作;

  2、记录下在本职工作外所完成的额外任务以及相关的成果,以及这些任务为公司带来多少收益。

  编辑:曾妍

来源:人才市场报  作者:杨柯  发表时间:2005-12-30


olyang 发表于:2005.12.31 09:40 ::分类: ( 文摘 ) ::阅读:(20085次) :: 评论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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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诚和表妹的传奇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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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诚先生已经连续六年荣膺世界华人首富称号。关于这位亚洲首富缔造商业神话的文章,可谓汗牛充栋。然而,关于他感情世界的文章却极为鲜见。

  香港《明报周刊》,曾刊登过一篇《李嘉诚与庄月明爱情故事》的文章,开篇道:“在香港的潮州人圈子里,流传着这样一段佳话:系出名门的表妹,不顾父亲的极力反对,与穷表哥恋爱、结婚。在表示的鼎力支持(精神上和实际上)与鼓励下,表哥奋发图强,终于出人头地。之后,他的事业更蒸蒸日上,成为本埠富豪。”

  “佳话中的表哥,正是当今香港富豪李嘉诚,而表妹者,就是李先生的结发妻子庄月明女士。”

  站在今天优生学的角度,表亲结婚,实在不可取。不过,在五六十年代,无论是李嘉诚、庄月明,还是他们的父母,都不以此为一回事。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1940年冬天,为避战乱,李嘉诚的父母带领全家投靠舅父庄静庵。庄家算得上香港华人社会的富裕人员,庄家的一切,都使来自贫穷老家的李嘉诚感到新奇和拘束。

  这时,11岁的李嘉诚,认识了小他4岁的表妹庄月明。月明是庄家的长女,父母视为掌上明珠,对她呵护备至。月明从小娇生惯养,伶俐可爱,她那时已是教会办的英文书院的学生。身穿一套崭新的校服。

  出身富家名门的月明,一点也不嫌弃穷表哥嘉诚。李嘉诚随家经过十多天长途跋涉,加之原来就营养不良,来舅父家时瘦得像柴棍,在舅父家吃饭,难免现出“食鬼相”。李嘉诚母亲曾与潮州老乡谈到过,月明那时天天都要送吃的给阿诚,弄得阿诚很不好意思。李嘉诚父亲给儿子讲“不受嗟来之食”的故事,李嘉诚才坚决不受表妹的馈赠。

  初来香港,父亲明智地发现香港是一个金钱至上的商业社会,于是告诫李嘉诚,要在香港生存下去,就要学做香港人。而要与香港社会融为一体,第一步就是要过语言关,改掉潮汕口音,学好广州话。从此,月明就成了李嘉诚的广州话老师。表妹用心教,表哥认真学,不久,李嘉诚便能用广州话与香港人交流了,月明十分高兴。李嘉诚也发挥自己的长处,教月明学习中国古典诗词。 

  这一对“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是当时庄家最为动人的风景。那一段日子,也成了李嘉诚动荡童年中最温馨的回忆。

爱情的力量,锻造出辉煌

  1943年,李嘉诚父亲去世。从此,表哥表妹走的是两条截然不同的人生之路。

  庄月明一直家境宽裕,深得父亲宠爱。庄静庵是个具有新思想的商人,重视子女教育。更加之庄月明聪明好学,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英华女校,随即考入香港大学,获得学士学位,又北渡东瀛,留学于日本明治大学。

  青少年时代的庄月明,一帆风顺。人生的道路上,开满鲜花,阳光明媚。

  而表哥的人生之路,却是那么坎坷,充满磨难。父亲临终时把李嘉诚叫到床前,轻声告诫道:“求人不如求己。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失意时莫灰心,得意时莫忘形。”15岁的李嘉诚坚定地点了点头,父亲才放心地闭上了眼睛。

  尽管舅舅表示要资助李家,不过,他仍然没有让李嘉诚进他的公司。李嘉诚明白没有人可以帮助他,倔强的他决定中止学业,打工挣钱。以嫩弱的双肩挑起家庭生活的重担。
  他做过茶楼堂倌,做过钟表公司的学徒,做过走街串巷的行街仔。不过,很长一段时期,他都是位卑财薄的小业主。他相信只要自己肯努力,一定能出人头地。

  李嘉诚踏上谋生路后,不管是当茶楼的堂倌、还是当钟表公司的学徒,月明对李嘉诚都是一往情深,她在精神上对李嘉诚的慰藉和支持,鼓舞着李嘉诚战胜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 

  1950年,年仅22岁的李嘉诚在筲箕湾创办长江塑胶厂。“长江”取意于“长江不择细流,故能浩荡万里”,足见李嘉诚的雄心壮志。月明更加欣赏表哥,并为他感到自豪。

  办厂初期,曾经出过质量事故,李嘉诚再一次体会到世态炎凉。危难之中,不变的是庄月明对表哥的一片赤诚之心。爱情的力量,将历经磨难的李嘉诚锻造成不屈的男子汉。 
  1955年,长江塑胶厂终于出现了转机,产销渐入佳境。1957年,李嘉诚到意大利考察,回港后率先推出塑胶花,随即成为热销产品。不久,他又积极开拓世界市场,很快就成为了“塑胶花大王”。

有情人终成成眷属

  李嘉诚已经事业有成,他与庄月明的爱情也本该瓜熟蒂落,但好事多磨,若按世俗的眼光,他们并不门当户对。月明出身富贵名门,受过高等教育,才貌双全;而李嘉诚出身寒微,只读过初中,虽然事业初成,但将来怎样还是未知数。而庄静庵和李嘉诚母亲庄碧琴也表示反对。 

  转眼到了1963年,李嘉诚已经35岁,月明也已经31岁,他们对爱情的执著和真诚终于感动了庄静庵夫妇和庄碧琴,同时李嘉诚在商业上创造的奇迹也越来越让庄静庵感到惊奇,他们终于同意两人结婚。在一片祝福声中,李嘉诚牵着庄月明的手,幸福地踏上了红地毯。 

  为了让爱妻住得舒适,李嘉诚斥资63万港元买下一幢花园洋房,这就是李嘉诚现在仍然居住的深水湾道79号3层住宅。当时李嘉诚并不算大富豪,一下子拿出63万港元很不容易,所以有人说,这是他送给妻子的最好礼物。 

  婚后,庄月明加入长江工业公司,她流利的英语和日语、谦和勤勉的作风,深得同事的尊敬。 

  1964年8月和1966年11月,李泽钜和李泽楷兄弟相继出生,庄月明渐渐退居幕后,相夫教子,孝敬家婆。在她的悉心教导下,李泽钜、李泽楷兄弟均勤奋好学,先后赴美国大学深造。

  1972年11月,“长江实业”上市,这是李嘉诚事业上的重大转折点。庄月明出任执行董事,是公司决策层的核心人物之一,李嘉诚不少石破天惊的决策,均蕴含了庄月明的智慧和心血。但庄月明在公众面前始终保持低调,她很少露面,也不接受记者采访。所以人们在谈论李嘉诚的“超人”业绩时,很少会提到庄月明。其实如果李嘉诚的生命中没有庄月明,真不知他会变得怎样。 

一生只爱你一人  

  进入20世纪80年代,李嘉诚的事业如日中天。庄月明别无所求,丈夫事业成功就是她最大的心愿。 

  1989年12月31日夜,李嘉诚携夫人出席在君悦酒店举行的迎新年宴会,夫妇俩容光焕发,是宴会上最“抢镜头”的一对伴侣。不料翌日下午,庄月明却突发心脏病,于医院逝世,年仅58岁。 

  当时李嘉诚也才60出头,身体硬朗,精神奕奕,又是富豪,因此不乏主动示爱的美女。香港不少富商都以绯闻为荣,但李嘉诚视名誉如生命,他吸取个别人因行为不检点而令形象受损的教训,在社交场合,凡有女明星、女艺员、港姐、亚姐在场,他都敬而远之。

  某周刊曾放言,愿以40万港元买女明星与李嘉诚合照。悬赏多年,至今仍无所获。

  有一次,澳门赌王何鸿〓的海港酒店开业,李嘉诚前往祝贺。正当两位老友兴致勃勃地聊天时,一位一身珠光宝气的影圈女明星笑容可掬地向他们走来。在场记者一齐举起相机,等待着那价值40万港元的一刻到来。

  何鸿〓是主人,又与娱乐圈的靓女稔熟,见这位明星到贺,顿时笑得见眉不见眼,趋前迎接。可是,当他拉着明星的手,回过头来准备向李嘉诚介绍时,李嘉诚早就脚踏风火轮,不见了踪影。
  港人都知道李嘉诚心意已定,所以至今竟无人向他提及续弦之事。

olyang 发表于:2005.12.09 19:29 ::分类: ( 文摘 ) ::阅读:(2942次) :: 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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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十大名茶及鉴别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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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国十大名茶及鉴别方法 说吧:当《葵花宝典》流落欧洲
缘※原※圆※元 [ dianzibaiban@sohu] 发表于 2005-08-19 15:00:52 [回复] [发留言] [送礼物] [此贴发送手机]
1.西湖龙井
是我国的第一名茶,产于浙江杭州西湖的狮峰、龙井、五云山、虎跑一带,历史上曾分为“狮、龙、云、虎”四个品类,其中多认为以产于狮峰的品质为最佳。龙井素有“色绿、香郁、味醇、形美”四绝著称于世。形光扁平直,色翠略黄似糙米色,滋味甘鲜醇和,香气幽雅清高,汤色碧绿黄莹;叶底细嫩成朵。

2.洞庭碧螺春

产于江苏吴县太湖之滨的洞庭山。碧螺春茶叶用春季从茶树采摘下的细嫩芽头炒制而成;高级的碧螺春,每公斤干茶需要茶芽 13.6~15万个。外开形条索紧结,白毫显露,色泽银绿,翠碧诱人,卷曲成螺,故名“碧螺春”。汤色清澈明亮,浓郁甘醇,鲜爽生津,回味绵长;叶底嫩绿显翠。

3.白毫银针

素有茶中“美女”、“茶王”之美称,是一种白茶,产于福建东部的福鼎和北部的政和等地。白毫银针满坡白毫色白如银,细长如针,因而得名。冲泡时,“满盏浮茶乳”,银针挺立,上下交错,非常美观;汤色黄亮清澈,滋味清香甜爽。白茶味温性凉,为健胃提神,祛湿退热,常作为药用。

4.君山银针

产于岳阳洞庭湖的青螺岛,有“洞庭帝子春长恨,二千年来草更长”的描写。其冲泡后,三起三落,雀舌含珠,刀丛林立。很高的欣赏价值。

5. 黄山毛峰

产于安徽黄山,主要分布在桃花峰的云谷寺、松谷庵、吊桥阉、慈光阁及半寺周围。这里山高林密,日照短,云雾多,自然条件十分优越,茶树得云雾之滋润,无寒暑之侵袭,蕴成良好的品质。黄山毛峰采制十分精细。制成的毛峰茶外形细扁微曲,状如雀舌,香如白兰,味醇回甘。

6. 武夷岩茶

产于福建武夷山。武夷岩茶属半发酵茶,制作方法介于绿茶与红茶之间。其主要品种有“大红袍”、“白鸡冠”、“水仙”、 “乌龙”、“肉桂”等。武夷岩茶品质独特,它未经窨花,茶汤却有浓郁的鲜花香,饮时甘馨可口,回味无穷。18世纪传入欧洲后,倍受当地群从的喜爱,曾有 “百病之药”美誉。

7. 安溪铁观音

产于福建安溪,铁观音的制作工艺十分复杂,制成的茶叶条索紧结,色泽乌润砂绿。好的铁观音,在制作过程中因咖啡碱随水分蒸发还会凝成一层白霜;冲泡后,有天然的兰花香,滋味纯浓。用小巧的工夫茶具品饮,先闻香,后尝味,顿觉满口生香,回味无穷。近年来,发现乌龙茶有健身美容的功效后,铁观音更风靡日本和东南亚。

8.信阳毛尖

产于河南信阳车云山、集云山、天云山、云雾山、震雷山、黑龙潭和白龙潭等群山峰顶上,以车云山天雾塔峰为最。人云:“师河中心水,车云顶上茶。”成品条索细圆紧直,色泽翠绿,白毫显露;汤色清绿明亮,香气鲜高,滋味鲜醇;叶底芽壮、嫩绿匀整。

9. 庐山云雾

产于江西庐山。号称“匡庐秀甲天下”的庐山,北临长江,南傍鄱阳湖,气候温和,山水秀美十分适宜茶树生长。庐山云雾芽肥毫显,条索秀丽,香浓味甘,汤色清澈,是绿茶中的精品。

10.六安瓜片

产于皖西大别山茶区,其中以六安、金寨、霍山三县所产品最佳。六安瓜片每年春季采摘,成茶呈瓜子形,因而得名,色翠绿,香清高,味甘鲜,耐冲泡。此茶不仅可消暑解渴生津,而且还有极强的助消化作用和治病功效,明代闻龙在《茶笺》中称,六安茶入药最有功效,因而被视为珍品。

在其它的“中国十大名茶”说法中,一般常见到产于安徽祁门县的“祁红”、产于云南的“滇红” 湖北产“恩施玉露”产于云南西双版纳“普洱茶” 等。

另外一种说法:

中国十大茗品

一、西湖龙井(欲把西湖比西子,从来佳茗似佳人)

二、洞庭碧螺春(洞庭碧螺春,茶香百里醉)

三、武夷岩茶(溪边奇茗冠天下,武夷仙人从古栽)

四、安溪铁观音(由来有歧义,不详)

五、屯溪绿茶(屯绿)

六、祁门红茶(祁红)

七、信阳毛尖(豫毛峰)

八、君山银针(金镶玉)

九、云南普洱(普洱散茶,普洱紧压茶)

十、云南滇红(红之上品)

十大名茶鉴别方法

西湖龙井 产于浙江杭州西湖区。茶叶为扁形,叶细嫩,条形整齐,宽度一致,为绿黄色,手感光滑,一芽一叶或二叶;芽长于叶,一般长3厘米以下,芽叶均匀成朵,不带夹蒂、碎片,小巧玲珑。龙井茶味道清香,假冒龙井茶则多是清草味,夹蒂较多,手感不光滑。

碧螺春 产于江苏吴县太湖的洞庭山碧螺峰。银芽显露,一芽一叶,茶叶总长度为1.5厘米,每500克有5.8-7万个芽头,芽为白豪卷曲形,叶为卷曲清绿色,叶底幼嫩,均匀明亮。假的为一芽二叶,芽叶长度不齐,呈黄色。


信阳毛尖 产于河南信阳车云山。其外形条索紧细、圆、光、直,银绿隐翠,内质香气新鲜,叶底嫩绿匀整,清黑色,一般一芽一叶或一芽二叶,假的为卷曲形,叶片发黄。


君山银针 产于湖南岳阳君山。由未展开的肥嫩芽头制成,芽头肥壮挺直、匀齐,满披茸毛,色泽金黄光亮,香气清鲜,茶色浅黄,味甜爽,冲泡看起来芽尖冲向水面,悬空竖立,然后徐徐下沉杯底,形如群笋出土,又像银刀直立。假银针为清草味,泡后银针不能竖立。


六安瓜片 产于安徽六安和金寨两县的齐云山。其外形平展,每一片不带芽和茎梗,叶呈绿色光润,微向上重叠,形似瓜子,内质香气清高,水色碧绿,滋味回甜,叶底厚实明亮。假的则味道较苦,色比较黄。


黄山毛峰 产于安徽歙县黄山。其外形细嫩稍卷曲,芽肥壮、匀齐,有锋毫,形状有点像“雀舌”,叶呈金黄色;色泽嫩绿油润,香气清鲜,水色清澈、杏黄、明亮,味醇厚、回甘,叶底芽叶成朵,厚实鲜艳。假茶呈土黄,味苦,叶底不成朵。

祁门红茶 产于安徽祁门县。茶颜色为棕红色,切成0.6-0.8厘米,味道浓厚,强烈醇和、鲜爽。假茶一般带有人工色素,味苦涩、淡薄,条叶形状不齐。

都匀毛尖 产于贵州都匀县。茶叶嫩绿匀齐,细小短薄,一芽一叶初展,形似雀舌,长2-2.5厘米,外形条索紧细、卷曲,毫毛显露,色泽绿润、内质香气清嫩、新鲜、回甜,水色清澈,叶底嫩绿匀齐。假茶叶底不匀,味苦。

铁观音产于福建安溪县。叶体沉重如铁,形美如观音,多呈螺旋形,色泽砂绿,光润,绿蒂,具有天然兰花香,汤色清澈金黄,味醇厚甜美,入口微苦,立即转甜,耐冲泡,叶底开展,青绿红边,肥厚明亮,每颗茶都带茶枝,假茶叶形长而薄,条索较粗,无青翠红边,叶泡三遍后便无香味。

武夷岩茶产于福建崇安县。外形条索肥壮、紧结、匀整,带扭曲条形,俗称“蜻蜓头”,叶背起蛙皮状砂粒,俗称“蛤蟆背”,内质香气馥郁、隽永,滋味醇厚回苦,润滑爽口,汤色橙黄,清澈艳丽,叶底匀亮,边缘朱红或起红点,中央叶肉黄绿色,叶脉浅黄色,耐泡6-8次以上,假茶开始味淡,欠韵味,色泽枯暗

olyang 发表于:2005.10.14 15:06 ::分类: ( 文摘 ) ::阅读:(1518次) :: 评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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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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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保护
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主要有哪些

我国重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首先,在我国根本大法《宪法》作出了原 则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生活各方面享 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拨妇 女干部。”《妇女权益保障法》又进一步对妇女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权益、劳动权益 ,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和婚姻家庭方面作出详细而明确的规定,并对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和 情况,造成损失的大小、危害的轻重,规定了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在《婚姻法》、《 母婴保健法》、《民法通则》、《工会法》、《劳动法》、《刑法》等法律也多方面相应地 作出规定。在国际上,我国参加了《消除对妇女一切歧视公约》、《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 》等国际公约,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作出12亿人口大国应有的贡献。
 
妇女权益保障机构的职责有哪些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目前从中央到 地方都有相应的机构,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或者有的机构的本身就 有这方面的职责。其中,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它负责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做好 妇女儿童权益的保障工作;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实施《90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 ,制定和执行妇女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协调和推动 政府有关部门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提供必要条件;指导、督促和检查国 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做好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设妇女儿童专门组,它负责办理、审议和提出有关维 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议案和法律案,督促检查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执行情况,调查研究有关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问题,提出改进妇女儿童工作的建议。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在党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 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它的工作中就有做好保障妇女权益 工作任务,如代表妇女参加社会协商对话,参加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 律、法规、条例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社会各界 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 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等等。 中华全国总工会,是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 的桥梁和纽带。工会设女职工委员会,它的任务有: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生活 等方面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向一切歧视、虐待、侮辱、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参加 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并监督、协调有关部门贯彻、实施、组织 女职工参与企业、事业的民主管理;对女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 导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努力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女职 工人才的成长;注意发现、培养女干部,并向各级党组织推荐、输送等。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 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它代表广大青少年的利益,对女青少年的利益理应特别的关注。共青团 组织应当配合其他部门,共同维护,并采取措施,保障女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主要有哪些

我国重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首先,在我国根本大法《宪法》作出了原 则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生活各方面享 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拨妇 女干部。”《妇女权益保障法》又进一步对妇女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权益、劳动权益 ,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和婚姻家庭方面作出详细而明确的规定,并对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和 情况,造成损失的大小、危害的轻重,规定了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在《婚姻法》、《 母婴保健法》、《民法通则》、《工会法》、《劳动法》、《刑法》等法律也多方面相应地 作出规定。在国际上,我国参加了《消除对妇女一切歧视公约》、《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 》等国际公约,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作出12亿人口大国应有的贡献。
文化教育权利男女平等有些什么规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保障文化教育权利平等的规定有: (一)“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这是一项原则性的规定。这是 基于我国妇女约占总人口的半数,是半边天,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支柱。要充分发挥她们 的作用,就必须使她们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文化水平的提高,为更好的提高妇 女自身的素质、地位、真正做到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二)“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 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法律的保障性规定,要通过学校和有关 部门认真作为自己的职责,来认真贯彻的。在保障妇女在入学、升学方面,不得在招生中压 低女生比例,片面不适当地提高女生的录取标准。在派遣留学生方面,应切实保障男女有平 等的机会,不得从性别上限制。 (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从事科学 、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活动,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这是一项广泛的规定,因 为国家有许多规定是对男女公民普遍性的规定,这也是妇女在科学文化领域中的一项基本权 利。但是,从男女法律上的平等到实际科学文化领域的平等,也需要各方面、各单位的支持 和帮助。妇女从事科技、文艺活动,有贡献的妇女还可从中得到应有的各种奖励。这些合法 权益必须得到保护。
国家法律对妇女文化教育权利的规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保障妇女文化教育权利的专门规定有: (一)“学校应当根据女性青少年的特点,在教育、管理、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女 性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女性青少年在学校接受文化教育,学校肩负着对她们教育、管理 和保护的责任。根据我国教育法规的规定,学校应该做到: 1学校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实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 合,对男女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之在德智 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 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2学校的教职员应当尊重女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女学生进行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 侮辱人格的行为。违者根据不同情节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3学校应当对女性青少年上好生理卫生课,进行青春期教育。 4学校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性青少年的生理特点,给予 必要的照顾。对体育锻炼和劳动的强度等方面的要求,要略低于男生;对处于月经期的女性 青少年要实行特殊照顾,体育运动和劳动强度不宜过大、时间不宜过长,不安排游泳等。学 校还应当根据学校女生数量配备一定的女体育教师。 (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义 务教育是依法对一定年龄阶段的儿童少年强制实施九年制的学校教育。根据我国《义务教育 法》的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 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7周岁入学。 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法定义务。由于她们未 成年,尚不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 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 ;兄、姐担任监护人;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 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或朋友担任监护。所以,在实施义务教育期间,就需要父母或其他监护 人,来保障女性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教育。 如果因女性儿童少年有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由儿童、 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因身 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的,应当附具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缓学期 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当前,失学的儿童少年中,女性较多。如果不经 批准,擅自延缓或不送女性儿童少年入学的,当地人民政府应予以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 施,责令他们送其入学。 同时,政府、社会、学校应针对适龄女性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采取有效措施,保 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受完当地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有效措施,如帮助贫困女学生就学,设 立助学金、减免各种费用等实际措施等。 (三)“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规定把扫除妇女中的文盲、半文盲工作,纳入扫盲和扫盲 后继续教育规划,采取符合妇女特点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组织、监督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 我国《扫除文盲工作条例》规定了个人脱盲的标准。“农民识1500个汉字;企业和事业 单位职工、城镇居民识2000个汉字;能够看懂浅显通俗的报刊、文章,能够记简单的账目, 能够书写简单的应用文。”如按照这个条例的规定,解决了妇女文盲,对于提高妇女的文化 素质、社会地位,对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建设,将有何等重要的意义。 (四)“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要 使她们较快地再就业,就必须进行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做好这项工作,不仅提高了妇女的 素质和能力,关系到为民解难,而且还关系到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意义十分重大。因 此,国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妇女进行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 。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劳动权利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参加劳动和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取得报酬等权利 。 (一)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不分性别都平等地享有就业的权利,劳动者选 择职业的权利是平等就业权利的体现。 (二)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和其他合法劳动收入,在同一行业、同一 工种中,技术、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都可获得同等报酬,即男女同工同酬。 (三)休息的权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以外,依法不从事生产和工作,由个人自行支 配的时间和权利。休假是劳动者享受休息权的一种表现形式。国家在生产发展和国民经济发 展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和改善用于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物质条件,如疗养院、文化馆等。男 女应有同等的休息权。 (四)获得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保护的权利,即要求用工单位改善劳动条件,采取必要措 施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权利。对女职工的特殊情况,还应根据《女职工 劳动保护规定》加以特别的保护。 (五)民主管理权,是指劳动者通过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参加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民 主管理的权利。 (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是指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和丧失 劳动能力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的权利。国家帮助是指我国民政、劳动 等部门向这些人员提供物质帮助。社会的帮助是指经济组织、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所 提供的物质帮助。为此,国家大力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等事业。
录用女职工有什么规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 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我国劳动法除有类似规定外还规定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性别而受歧视。1986年,国务院 在《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中要求:“企业招用工,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工种应当 招收女工。”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不适合妇女 的工种或者岗位主要有:矿山井下作业,常年在矿山井下从事的各种劳动,不包括临时性的 工作;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国家规定的《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IV段体力 劳动强度的作业;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 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 公斤作业。除以上这些工种或者岗位以外,都应该属可以录用女职工的范围。 关于录用女职工,国家为了保护妇女的健康教育和成长,还有一项禁止性规定。禁止招 收未满16周岁的女工。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正是按《义务教育法》规定,应接受义务 教育的年龄。不注意就会影响文化素质下降;而且正由于其未成年,也有害自身正常的发育 和身心健康;也容易影响劳动质量、发生事故。因此,禁止招收未满16周岁的女工,应包括 :禁止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城镇居民招收使用未满16周岁 的女工;禁止各种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女性儿童少年介绍职业 ;禁止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未满16周岁的女性儿童少年介绍职业;禁止各级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为未满16周岁的女性儿童少年发个体营业执照;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16周 岁的女儿或被监护的女性儿童少年做童工。对于特殊行业,如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等单位 ,由于工作性质和特点,需要招收16周岁以下的女性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专业培养的,必须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劳动部门批准,并保证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男女同工同酬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即担任同样职务, 做同样工作,即可领取相同的报酬。如在同一单位内部,对从事同一工种,在技术熟练程度 相同的情况下,付出相同劳动,取得同等业绩的劳动者,应取得相同的报酬。这就要求劳动 者不分性别、种族、年龄等同工同酬。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为防止工资分配中歧视妇女 劳动者而明确规定。“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从法律的强制性对女性劳动者做了保护性规定 。 1990年9月7日,七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批准国际劳工组织1951年第三十 四次大会通过的《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该《公约》指出:男女工人同工同酬一词,系 指无性别歧视的报酬率。报酬一词,系指通常的、基本的或最低的工资或薪金,以及雇主因 雇用工人而直接或间接向其支付的其他任何现金报酬或实物报酬。
女公民享有的节假日有哪些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我国女公民每年享有的节假日有以下三种。 全体人民的节假日。春节放假三日(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元旦放假一日(一月 一日);国际劳动节放假一日(五月一日);国庆节放假二日(十月一日、二日)。 部分人民的节假日。三月八日国际妇女劳动节;八月一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九月 十日中国教师节。 少数民族的习惯节假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人民政府,斟酌民族习惯另定。 此外,根据不同工作情况还有探亲假、教师的寒假、暑假等。
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

劳动法规定,“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 养提供条件。”这就在全社会范围提供了享受福利待遇的物质基础。而“用人单位应当创造 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各种福利制度主要有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制 度、生活补贴制度等。用人单位在对待女职工享受福利待遇时,不得歧视,更不能无视法律 规定,只给男职工享受福利待遇,而不给女职工享受应有的福利待遇
职工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男女平等

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即“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 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在晋职,职务、职位的提升上,原有的条件相同,提升的机 会应该均等。晋级是对本职工作完成得好,又有贡献的职工给予提高工资级别的奖励,同样 也不能歧视女职工。只要能达到晋级应具备的条件,不能因为是女性,该晋级的也不予晋级 。至于评定专业技术职务,应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对各行各业的职工,根据所具备或达到 的专业技术水平,授予其任职资格。在评聘的全过程中都不得歧视女专业技术人员,在评聘 中如有名额限制时,要慎重对待女专业技术人员。
女职工在劳动保护方面的特别规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 的规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乡镇企业劳动卫生管理办法》等法规中都有相应的规 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是,“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 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 、哺乳期受到特殊保护。” 劳动保护是为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一系列的综合措施。这也 是男女职工都必须共同实行的劳动保护。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是根据妇女的身体结构、生理 机能特点,以及生育、哺育、教育子女的需要和劳动条件可能产生的影响,在生产劳动过程 中对其采取特别的保护措施。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般说来,女性的生理、身体的特点,使其负重能力比男 子差;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抵抗能力也逊于男性,等等。所以作了以下规定。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1矿山井下工作。主要是常年从事矿山井下的各 种劳动,不包括临时性工作,如女医务人员临时救治工作。2根据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 度分级》规定,属于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属于重体力劳动,是妇女力所不及的。3 其他还有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连续负重( 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25公斤的作业;以 及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 (二)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1高处作业。是指二级高处作业,即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5米以上(含5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2低温、冷水作业。 低温作业系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其工作地点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5℃的作业。如食品冷冻库 内的作业等。冷水作业系在劳动生产过程中,接触冷水的温度低于或等于12℃的作业。3 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即指8小时工作日平等耗能值为1746千卡/人,劳动 时间率为73%(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的重强度劳动。 (三)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禁止从事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属于《 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第三、四级的作业。 (四)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1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2 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有害于怀孕妇女健康的劳动。包括作业场所 空气中铅及其他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 二硫化碳、氯、乙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 家卫生标准的作业;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乙烯雌酚生产的作业;作业场所放射物质超 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3其他有害于怀孕妇女健康的作业。人力进行的 土、石方作业;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拖拉机司机、风钻等;《高处作业分级》标准 所规定的高处作业和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等。4对怀孕7个月 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 间,产前检查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怀孕期间的女职工如不能担任原劳动的,应根据医务部 门的证明,予以适当照顾安排较轻的劳动。 (五)对女职工产期的保护。我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产假可分产前和产后共同享用,一般产前15天,产后75天,计算是按预产期前15天为产前假 ,如果孕妇提前生产,多余的天数并入产后。如果孕妇推迟生产,超出的天数可按病假计。 如遇难产增加15天产假。如遇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如遇孕妇流产的 ,用人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六)哺乳期妇女禁忌从事的劳动作业范围。1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1、2 及人力进行的土、石方作业,在哺乳期也禁忌。而且也不许从事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 、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2对有不满一周岁 婴儿的女职工,所在单位应给女职工每班二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的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 ,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哺乳期,一般以12个月为宜。如果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 证明,可酌情延长。一般不安排夜劳动,也不得延长平时的劳动时间。3女职工比较多的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解决其在生理卫生、哺乳、照料婴儿等方面的困难。
妇女生育权的法律规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 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 妇女的生育权包括:妇女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但妇女的生育子女的 权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实施,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 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一段时期以来,我国人口增长过快,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 很不协调,因此,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我国《婚姻法》在总则中规定“实 行计划生育”。在第三章家庭关系中将计划生育作为夫妻的义务来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 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计划生育的一项基本要求是:“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这是从我 国人口状况的实际作出的英明决策。国家对响应号召的夫妻实行优惠、奖励政策。对计划外 超生的,规定了惩罚措施。国家也允许一部分人在一定条件下生育第二个孩子,并对其范围 做了严格的限制。 计划生育的义务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义务。双方就应该统一认识,共同协商,采取有 效措施,自觉履行。因此卫生、医药等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 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出了医疗责任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妇女有不生育的自由,任何人,包括该妇女的丈夫在内,都应该尊重和遵守法律保障的 不生育的自由。更不能因此加以歧视和虐待,如果对该妇女进行折磨、摧残,使其在精神上 、肉体上遭受痛苦,应该对违法者追究法律责任。
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 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对妇女劳动权特殊保护,因为妇女的结婚、生育不是妇 女个人的事,是人类、社会民族的需要。妇女肩负着物质生产和生产人类的重任,是光荣而 伟大的使命。因此,国家、社会必须给予保护,任何用人单不能违反,如果发生单位以结婚 、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有权向所在单的主管 部门或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女职工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 。受理部门处理后,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以单位濒临破产、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其他理由,也不能在女职工的孕期、产期 和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保障妇女婚姻家庭权益有哪些法律

保障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法律主要有:《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婚姻法调整 人们的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婚姻关系包括婚姻的成立、婚姻的效力和婚姻的解除等;家庭 关系包括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以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婚姻法》所 调整的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又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两个方面的内容。《妇女权益保障 法》侧重从妇女权益方面规定婚姻家庭权益的保障。婚姻家庭权益,是指因婚姻家庭关系而 产生的民事权利和利益。其中的人身权如妇女的婚姻自主权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而财 产权主要是指夫妻共有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中妇女的所有权。《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家 庭权益的保护的规定主要有: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国家保护妇女 的婚姻自主权;国家保护离婚妇女的房屋所有权,以及在离婚程序中的特殊保护;国家保障 妇女对依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享有;保障妇女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保障妇女有依法 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等等。
婚姻家庭权利男女平等

我国《宪法》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 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 的婚姻家庭权利。”男女婚姻家庭权利平等可以概括为享有同等的权利,负担同等的义务。 (一)在婚姻关系方面权利义务平等。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有同等的缔结 婚姻和请求离婚的权利,结婚后,男女任何一方都可成为对方的家庭成员;对债务的清偿和 离婚时经济上的互相帮助,男女也是同等的。 (二)在家庭关系方面,地位平等。夫妻关系平等。包括人身权利的平等和财产关系的平 等。在人身权利方面,各自有独立的姓名权,人身自由权;参加社会生产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权;夫妻双方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权利义务平等;计划生育的义务平等。 在财产权利方面:对夫妻的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平等的住房权;平等的扶养权;平等 的继承权。 (三)父母子女关系的平等。表现在:父母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义务平等;接受子女赡养 扶助的权利平等;子女接受抚养教育的权利平等;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父母也都 有权继承子女的遗产,他们继承权是平等的。 (四)其他家庭成员关系的平等。如祖父母、孙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等。在这些不 同性别的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权利的平等关系。
妇女婚姻自主权

我国宪法原则性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实行婚姻 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结婚必须男 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我国《妇女权益 保障法》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我国《 民法通则》也有类似的规定。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2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害人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 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违背当事人的意愿,包办强迫他人的婚姻。买卖婚姻,是指第三 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的婚姻。包办婚姻不一定是买卖婚姻, 而买卖婚姻必然是包办婚姻。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的表现形式较多,例如,子女干涉父 母再婚;干涉寡妇再嫁,干涉离婚自由、复婚自由等等。 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均属无效婚姻。对上述的违法行为,除对有错误的当事人进行严肃 批评外,其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应酌情予以行政处分。对从事买卖婚姻或借婚姻索取财物, 可没收其非法所得或令其返还财物。 (二)禁止换亲、转亲。换亲、转亲是指以女换媳。两家对换的叫换亲,两家以上互换的 转亲。有的父母以女儿换取儿媳,有的男子以姐妹换取妻子。因为这种硬性婚配,违反了婚 姻自由的原则,这种婚姻应视为无效婚姻。 (三) 禁止抱养童养媳,童养媳,就是年龄很小的女孩子由父母或其他人决定嫁给某个 男人,并从此在男子家里吃住、干活,成为家庭之一员。待其成年后,不论自愿与否,都要 嫁给买方男子,有时会有小女婿的现象。这是一种严重侵犯妇女婚姻自主权利的行为。对当 事人要求解除童养媳关系的,有关部门应坚决支持其正当要求,送其返回娘家或妥善安置。 童养媳已与对方成婚的,如系包办强迫或未达到法定婚龄,应视为无效婚姻。 (四)禁止干涉丧偶或者离婚的妇女再婚。由于传统的封建思想或私心杂念,有的子女干 涉父母再婚,特别干涉母亲再嫁。如果子女因此而拒绝继续赡养扶助父母甚至虐待和遗弃老 人,或非议已达到诽谤程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 (五)对暴力干涉婚姻自主的人应依法予以刑事制裁。暴力干涉婚姻自主,是指使用捆绑 、吊打、禁闭、强抢等手段,使被干涉者不能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财产权利,是指具有直接经济内容的民事权利。男女都有的财产权利主要有:(一)根 据民事关系产生的财产所有权、债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 ,如承包经营权、采矿权、自然资源使用收益权等;(二)与劳动关系有关的劳动报酬权;( 三)与婚姻家庭关系有关的财产权,包括所有权和继承权。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国家保障妇 女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应体现在:在财产所有权方面,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作为一般民事权利的主体,依法具有承包经营权、债权和知识产权; 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依法具有劳动报酬权;在婚姻、家庭关系方面享有夫妻共有财产(农 村妇女在责任田、口粮田、宅基地等财产权)以及财产继承权。
妇女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的权利

《民法通则》、《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和有关的司法解释都有相应的 的规定。 (一)家庭共有财产的组成及妇女的权利。家庭共有财产的组成包括:家庭成员共同劳动 所得的合法收入;家庭成员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的部分生产资料及其经营 收益;家庭成员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合同的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农村承包经营户 的部分生产资料及其生产经营收益;家庭成员共同继承的遗产、接受的赠予及其他合法收入 ;家庭共同享有的债权和共同持有的股票等有价证券;不同辈份的全体家庭成员基于共同经 济、文化生活的需要而共同积累起来的各种生产资料。 妇女对家庭共有财产的权利主要有:与男性成员平等地对其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 分的权利;行使请求分家析产的权利;行使对侵害家庭共有财产行为人的诉讼和要求赔偿的 权利。 (二)夫妻共有财产的组成及妇女的权利。夫妻共有财产的组成包括以下夫妻一方或双方 的收益;劳动收入及其他收入;继承、受遗赠、受赠与的财产;由知识产权中获得的财产利 益;从事承包、租赁经营所得的收益;建筑或购置的房屋等建筑物;所购置或制造的生产资 料;所种植的林木和饲养的家禽;储蓄存款、购买的股票、债券;依法取得的债权。 妻子对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享有与丈夫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夫妻一方 的婚前个人财产和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
农村妇女财产权益

妇女权益保护法对保障农村妇女财产权益规定:“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 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 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不能因性别不同而压低妇女应分得的责任田、口 粮田数量,也不能降低质量。农村妇女结婚、离婚后,由该妇女户口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负责保障其责任田、口粮田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对侵害了妇女的合法权益的由集体经济 组织或上级机关责令其改正,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造成财产 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法律保障妇女人身权利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我国宪法就明确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人格 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终身享有的。主要包括: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名誉权、 肖像权、知识产权、婚姻自主权等等。身份权,是公民基于特定的法律事实如出生、收养等 所产生的身份关系的权利。主要包括亲权、监护权、荣誉权等,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为 妇女的人身权利设了专章,具体的规定包括: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保护妇 女的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肖像权,名誉权和人格尊严;禁止拐卖、绑架妇女;禁止收 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禁止卖淫、嫖娼。为此法律对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各种违法犯罪行 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制裁。
法律保护妇女人身自由权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剥 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人身自由权即身体自由权,是指 男女公民依法享有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其人身和行动的权利。这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参 加各种社会活动的享受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 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意味着妇女的身体不受非法拘禁和限制的一种权利。剥夺或 限制人身自由是法律上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在我国,非经法定程序,非 经司法机关决定并执行,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得被剥夺或者限制。 非法拘禁,是指司法机关违反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或无权实施拘留、监禁的组织或个人 ,擅自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以其他非法手段剥夺或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是指采用威胁、恐吓、毒品、麻醉等手段 剥夺或限制妇女人身自由的行为。 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是指司法机关违反法定的程序和条件,或者法律没有授权的组织 和个人,对妇女的身体强行进行搜查。公安部门依法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搜查时,除紧急情 况外,应持有搜查证,并应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非法拘禁构成犯罪的,刑法的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 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 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 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 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 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法律保护妇女生命健康权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 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老 年妇女。” 生命健康权,是妇女重要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妇女的生命权是妇女生存 和从事工作的基础。健康权,是妇女的身体健康不受侵害的权利。国家的刑法和其他法律对 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作了强有力的保护。 (一)禁止溺、弃、残害女婴。溺婴指非法剥夺婴儿生命的一切犯罪行为。弃婴指负有扶 养义务的人拒绝履行扶养义务,将婴儿置于无法生存的境地的犯罪行为。残害婴儿指对婴儿 实施伤害、致残的犯罪行为。一般说来,受害婴儿,多为女婴。此类犯罪行为均违反法律, 应按刑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二)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妇女。产生歧视和虐待妇女的被法律禁止的 现象,大多是丈夫、公、婆等人的重男轻女和无后为大等封建思想的反映;也有人误认为生 儿生女,生育的责任全在妇女。歧视、无事生非、旁敲侧击、甚至打骂、从精神至肉体上予 以摧残、虐待。严重地对母亲和女婴一起加以摧残。应受相应的法律制裁。 (三)禁止用迷信、暴力手段残害妇女。在某些地方,一些犯罪分子或巫婆、神汉,利用 一些妇女的迷信心理,采用占卜、算命、指点迷津,伪称迷信的妇女需要他们所指点的方法 和途径,方能免灾去祸,诈骗钱财;并以捉鬼驱鬼为名,摧残生理、心理有病的妇女或奸淫 妇女;或用暴力手段,折磨残害妇女,直至精神失常甚至死亡,可依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予以制裁。 (四)禁止虐待、遗弃老年妇女。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继承法也有 类似规定。我国刑法对虐待罪和遗弃罪均有明确的规定。
法律对妇女财产继承权的规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 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我国《继承法》就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继承权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 产的权利。继承权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对继承没有作出 直接表示,而由国家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的一项法律制度。 (一)规定在同一亲等中,男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原则上不能因为是妇女而权利不同。 同一亲等,儿子和女儿,父亲和母亲,兄弟和姐妹,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二)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一方死亡后 ,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为配偶所有,其余一半再由配偶和同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分 配。 (三)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即 寡妇可以带产再嫁。
法律对丧偶儿媳继承权的规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 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的影响。”我国继承法也有类似规定。尽了赡养义务, 是指对公、婆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长期侍奉老 人,帮助料理生活起居,看病护理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 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作为 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的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时候,被继承人的子 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位置继承遗产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一般只能继 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女性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著作权和专利权

继承法规定了继承权男女平等的原则,规定了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同时明确规定了公 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因此,女性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著 作权中的人身权利,如署名权、作品修改权等是与作者人身不可分离的一种民事权利,为作 者作有。作者死亡之后,也不能将其作品另行署名,继承人也不得修改其作品。作者生前未 公开发表的作品,可由继承人按其生前意愿行使发表权,这些均不作为遗产被继承。专利权 中的人身权利,也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是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如复制权、改编权、翻译 权、表演权、广播权等在法律规定的一定时期内(作者死亡五十年)是准于继承的遗产。使用 该专利所产生的财产收益在法定时期也可列入遗产,准予继承。其中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 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
丈夫生前的债务妻子是否代还

关于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如何偿还,我国《继承法》作了明确的保护性的规定。在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同时,规定“缴纳税款和清偿 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这 就是说,如果丈夫的遗产由妻子等人继承,应先清偿丈夫的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这就是说,妻子放弃继承丈 夫的遗产,可不必偿还丈夫的债务。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 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这项规定,夫 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丈夫去世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中丈夫的那部分才能作为遗产。除有 约定外,一般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给配偶所有,然后才由合法继承人继承。
寡妇再嫁能够带走她所有的财产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我 国继承法的法定继承,规定的继承第一顺序中就有配偶。而且婚姻法还规定了夫妻的共同财 产,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 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另外,寡妇还有她在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寡妇再嫁,可以带走她婚前个人所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中她应 得的部分;她继承丈夫的遗产;如果子女跟随改嫁,还包括子女的财产。她原来的公婆无权 阻挠。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 任何人不得干涉。
在离婚程序中法律对妇女有什么特殊保护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6个月内,男 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 限。”我国《婚姻法》还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1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 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法律的这些规定是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妇女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1年内,身 体和精神上都需要专门照顾。其精神状态、情绪,也直接影响胎儿和婴儿的发育成长。因此 ,在此期间,禁止男方提出离婚,是非常必要的。如果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 ,在手术后6个月内,为了保护妇女的身心健康和支持妇女实施计划生育,男方也不得提出 离婚。在有的地区,男方为了生男孩,强迫妇女超计划生育,有时竟以离婚相威胁,所以这 样规定是必要的。 那么,为什么又规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 不在此限呢?对妇方来说前面的规定是保护妇女的,现在女方提出离婚,往往是由于更重要 、紧迫的理由,如法院不及时受理,会损害该妇女或婴儿的利益,故不应受到限制。对男方 来说,前面的规定是限制了男方的离婚权,但并没有剥夺男方的离婚权。如果男方有正当理 由,过错确在女方,如不及时受理,会造成更大的损害,法院认为确有必要,也不应受到限 制。
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权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即使是夫妻一人 所得,也为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 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进一步规定:“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 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一般说来,夫妻共同 财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后一方或双方的劳动收入以及共同购置的财产。如果一方收入少,甚至没有收入 ,但家务劳动、抚育子女照料家庭生活,也是对家庭经济生活的贡献。另一方的劳动收入就 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继承的遗产与受赠所得的财产;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一方或双方的其 他合法收入。 (三)结婚登记前,双方购买的结婚用品,及结婚登记时,双方父母及亲友的赠与都是夫 妻共同财产。 (四)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10年以上的。 (五)无法查清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的,可以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即使无工资收入的妻子也是如此。平等的所有 权是指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占有,是指对财产直接加以实际控制;使用,是指 按照财产的性能和用途而加以利用;收益,是指不变更财产的性质而收取基于该项财产所得 的利益;处分,是指直接对财产加以事实上或法律上的处理。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 等的处理权。因此,处分共同财产时必须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不然即为侵权行为。
法律保护离婚妇女的房屋所有权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保护离婚妇女的房屋所有权。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 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 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离婚时,女方的住房应 当按照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协议解决。夫妻居住男方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女方无房 居住的,男方有条件的应当帮助其解决。”根据以上规定,处理离婚妇女的房屋所有权应注 意: (一)对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能够分割的房屋原则上均等分割,不能或不宜分割的,应 根据住房的实际情况,在相等的情况下,应照顾抚养子女、照顾女方的原则办理。 (二)如房屋属于男方私有,另一方离婚后无房屋住要求暂住的,应该查明情况予以支持 。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三)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双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权。离婚时,如原房能分别租用则分别 租用,如不能分别租用,也应按照照顾妇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解决。 (四)夫妻住男方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如果女方确实没有房子居住,而男方又有帮助解 决的条件,男方应该负有帮助妇方解决住房的义务。
父母离婚时子女归哪一方抚养

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 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明确规定,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 务。这就是说,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不变。但是父母离婚的现实,变更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 形式,子女只能随父母一方生活,这直接关系到子女的权益。所以法律必须有具体的规定, 不足之处还作了有法律效力的解释。 婚姻法规定,以哺乳期为分界线,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 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 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最高人民法院于1993年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根据以上规范性文件,可以这样考虑。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随母亲生活。这是将随哺乳的母亲抚养的哺乳期具体化 ,以体现了法律原则,又保护婴儿的利益,有利于婴儿成长。但如出现某些特殊情况,也可 由父亲抚养。如: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 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 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 响。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方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可由法院审理判决,一方有以下情 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着生 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 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 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赌博、酗酒)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 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 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四)如果未成年子女已经10周岁以上,应考虑该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意见。 (五)应该准许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的意见。
法律对保护母亲的监护权的规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父母死亡、丧失行 为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任何人不得干涉。” 所谓监护,是指为了监督、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 及其他合法权益,同时对其教育抚养而设置的一种法律制度。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依法 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根据我国《宪法》和《民法通则 》的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通则》的规定,将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 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10 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和义务。民法通则 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如果未成年 人的父亲死亡、丧失行为能力、失踪、被监禁或被撤销监护人资格不能担任监护人时,未成 年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仍然存在,任何人不得干涉。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包括人身方面、财产方面及其他方面的监护,具体有:代 理未成年子女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 人的监护人就是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管理未成年人子女的财产,对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 的,承担民事责任。在人身方面,监护人应维护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其姓 名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名誉权、荣誉权不受侵犯,依法进行义务教育,对德、智、体全 面进行培养等。
离婚时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法律对子女抚养有什么特殊保护的规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在有利于子女权益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我国《婚姻法 》对离婚后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和子女扶养有原则性的规定;首先是“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 ,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其次是“离 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 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具体说来 ,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随母亲生活。两周岁以上的子女随何方生活,应由父母双 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应优先考虑该子女随已做绝育手术或因 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生活。如果双方的情况基本相同,法院也应优先考虑由母亲抚 养。如果未成年子女已在10周岁以上,还应该考虑子女的意见,这样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 的发展,也有利于母子或母女生活的协调和愉悦。
生母抚养的孩子弄坏了别人的东西已经离婚的父亲是否有责任赔偿

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 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 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认为 ,由生母抚养的孩子弄坏了别人的东西,已离婚的父亲,仍然是孩子的父亲,也有给未成年 的孩子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怎样赔,赔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 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孩子共 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孩子弄坏别人的东西价值昂贵,生母负担有困难,离 婚的父亲也是应该尽义务负担的。
重婚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 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是对我国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严重破坏。有配偶而重婚,是指已 经结婚的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中的任何一方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明知他 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是指自己虽未婚,明知对方已结婚而再与之结婚的行为。这是犯罪行 为。如果不知对方有配偶,或是受欺骗,受蒙蔽与之结婚,不构成本罪。要注意的是,结婚 是指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还包括没有登记结婚,但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即邻居 和同事都以为他俩就是夫妻)。但是,认定是否是重婚罪,应注意:(一)要把重婚和通奸加 以区别。通奸是违反道德的不良行为,但不构成犯罪,应予以批评教育。(二)要将重婚和姘 居加以区别。两人同居,可能临时姘居;只有男女双方或一方已有配偶,又确以夫妻关系相 对待同居,群众也公认的,形成事实上的重婚,才能以重婚罪论处。(三)如果有配偶的一方 隐瞒事实真相,使无配偶的一方受骗而与之结婚的,也应视为重婚,但对无配偶受骗的一方 不能以本罪论。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行使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为。暴力是指使用 捆绑、禁闭、吊打、强抢等手段,使被干涉者不能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婚姻自由包括结婚 自由和离婚自由。如果没有使用暴力,用言词或其他不好的行为干涉他人行使婚姻自由权利 的行为,或者虽有暴力但还不足以使被干涉者不能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这种行为虽不好, 可进行批评教育,但不构成犯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 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 的才处理。”告诉的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 ,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往往是由于家长对子女的婚姻选择不满,或强迫子女选择家 长满意的对象;也有子女不满离婚后的父母的再婚选择的。这些情况处理好了有利于安定团 结,如果情节比较轻,可以通过亲友邻里或者有关单位进行帮助解决,被害人如未要求对干 涉人进行惩罚,司法部门就不干预。只是在被害人认为说服不能解决问题时,告到法院,法 院才予以处理。如果可能出现造成被害人生命危险或其他严重后果时,司法机关就要主动进 行干预,追究有关人的刑事责任。
虐待罪

虐待罪是指对家庭成员经常用打骂、冻饿、捆绑、禁闭强迫超体力劳动、凌辱人格等方 法,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情节恶劣的行为。虐待行为区别于偶尔打骂或体罚的行为 ,是经常的、一贯的连续的行为。家庭成员,也就是虐待的对象,包括:父母、养父母、继 父母、夫妻、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在他们之间存在抚 养、扶养、赡养的义务。行为人不履行义务,虐待被害人,如丈夫虐待妻子,公婆虐待儿媳 ,父母虐待子女,或妻子虐待丈夫,儿媳虐待公婆,子女虐待父母等等。非家庭成员间的虐 待,如师傅虐待徒弟不构成本罪。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 劣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 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情节恶劣,主要是指虐待年老、年幼、患重病或残废而不能独立生活的人;一贯虐待, 屡教不改、手段残忍的。如没有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时,只有被害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 的才处理。对于被害人不控告的,司法机关不能主动受理。如果被害人受到强制或者威吓而 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致使被害人死亡”,是指被害人经常地受虐待,身体和精神受到损害,不堪忍受而自 杀,或者导致死亡,构成虐待罪。如果行为人直接把被害人打死、砍死,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
法律禁止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规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并给人民政府规定了任务。“禁止拐卖、绑架 妇女;禁止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解救被拐卖、 绑架的妇女。被拐卖、绑架的妇女返回原籍的,任何人不得歧视,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 应当做好善后工作。” 我国《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 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绑架,是指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 法绑架妇女的犯罪行为。《刑法》还规定了对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给以相应的处罚。 拐卖妇女、儿童,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 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 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3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 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造成被拐卖的 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七)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按我国刑法规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的强奸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六十条虐待罪、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第二百三 十八条非法拘禁罪处罚。犯有数种罪行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如果收买被拐卖的妇 女、儿童,又出卖的,按拐卖妇女罪处罚。如果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 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不得阻碍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解救,并不得向被拐卖、绑架 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或者解救人索要收买妇女、儿童的费用和生活费用,对已经索取的收 买妇女、儿童的费用和生活费用,予以追回。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 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的规定 定罪处罚,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5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各级人民政府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 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 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 较轻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拐卖、绑架妇女的非法所得予以没收。罚没收入一律上缴国库。返回原籍的被拐卖、绑 架的妇女,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做好善后工作,关怀她们的生活和工作,并做好周围 群众的工作,关心帮助和照顾不能有任何歧视。
法律禁止卖淫、嫖娼的规定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了禁止性的规定:“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 女卖淫或者雇用、容留妇女与他人进行猥亵活动。”我国刑法规定了“组织、强迫、引诱、 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门作了《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 定
olyang 发表于:2005.08.03 08:58 ::分类: ( 文摘 ) ::阅读:(58999次) :: 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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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员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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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员工手册
员 工 手 册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录用 …………………………………………………………………………… 2
  
  第三章 服务 …………………………………………………………………………… 4
  
  第四章 工时 …………………………………………………………………………… 5
  
  第五章 考核 …………………………………………………………………………… 6
  
  第六章 薪酬 …………………………………………………………………………… 7
  
  第七章 福利 …………………………………………………………………………… 8
  
  第八章 假期 …………………………………………………………………………… 8
  
  第九章 培训 …………………………………………………………………………… 10
  
  第十章 调动 …………………………………………………………………………… 11
  
  第十一章  安全 …………………………………………………………………………… 13
  
  第十二章  保密 …………………………………………………………………………… 14
  
  第十三章  违纪 …………………………………………………………………………… 15
  
  第十四章  解聘 …………………………………………………………………………… 18
  
  第十五章  争议 …………………………………………………………………………… 2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使本公司业绩蒸蒸日上,从而造就机会给每一位员工有所发展,严格的纪律和有效的规章制度是必要的。本手册将公司的员工规范、奖惩规定集一册,希望公司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以为我们共同的事业取得成功的保证。
  
  第二条 公司信念
  2.1 热情一以热情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对待客户及同事。
  2.2 勤勉一对于本职工作应勤恳、努力、负责、恪尽职守。
  2.3 诚实一作风诚实,反对文过饰非、反对虚假和浮夸作风。
  2.4 服从一员工应服从上级主管人员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2.5 整洁一员工应时刻注意保持自己良好的职业形象,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与美观。
  
  第三条 生效与解释
  3.1 本员工手册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2 公司的管理部门有权对本员工手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应通过布告栏内张贴通知的方式进行公布。
  3.3 本员工手册印制成册,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录 用
  
  第一条 录用原则
  1.1 员工的招聘将根据公司的需要进行。
  1.2 本公司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优秀、适用之人才,无种族、宗教、性别、年龄及残疾等区别。
  1.3 本公司的招聘以面试方式为主。
  
  第二条 录用条件
  2.1 新聘员工一般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地方政府和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2.2 试用期满考核
  2.2.1新聘人员试用期满前,由各部门主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2.2 试用人员试用合格,其工龄自试用起始之日起计算。
  
  2.3 以下情况均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曾经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判处有期徒刑,尚在服刑者;
  。被剥夺公民权力者;
  。通辑在案者;
  。经公司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未满16周岁者;
  。有欺骗、隐瞒行为者;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酗酒、吸毒者;
  。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者;
  。亏空、拖欠公款尚未清偿者;
  。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者;
  。曾担任课长及以上职务因任何原因离开本公司者;(经中国区总裁特批除外)
  
  第三条 录用程序
  3.1 各部门主管可以根据本部门发展或职位空缺情况,协同人力资源部进行招聘。
  3.2 公司指定应聘人员,实行体检制度。
  3.2.1 公司指定应聘人员在试用期开始以前都必须在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指定项目的体检,并向人力资源部出示体检证明。只有经证明其健康状况适合工作者,才可依照劳动合同被公司录用。
  3.2.2 公司指定的员工应当进行年度体检,以保证公司的全面卫生质量。如员工患传染病,将被调任其他职位或在治疗期间暂停工作。
  3.2.3 公司指定体检的员工,可凭医院体检原始发票在试用期满后向公司报销其体检费.
  3.3 新录用人员报到应先到人力资源部办理下列手续:
  。如实填写相关人事资料表格;
  。递交体检合格证明书原件;
  。核对并递交学历证书原件;
  。核对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当地政府规定的各类就业证件原件,各项社会保障的转移手续;
  。交一寸的半身照片3张;
  。需要办理的其他手续;
  
  
  
  3.4 新录用员工报到后,公司凭其提供的合法用工证明与其签署劳动合同书。在试用期满之前,3.3条款所规定手续仍无法齐备的,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依照政府相关规定,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不
  
  支付经济赔偿。
  3.5 所有员工个人情况如住址、婚姻状况、生育状况、紧急情况通知人发生变化时,应于七日内通知人力资源部。
  
  第四条 录用禁忌
  4.1 本公司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4.1.1 凡在本公司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报,否则将视为欺骗行为。
  4.1.2 一般情况下员工的亲属(如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不得被公司雇佣,但在特
  殊情况下,经店长或区经理批准可以雇佣。
  4.1.3 如员工与公司另一名员工结婚,则管理部门可以调动任何一方的工作部门或工作地点。
  4.2 公司是员工唯一的雇主。
  4.2.1 员工在为公司服务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公司或机构从事兼职或专职工作;未经批准,员工不得为其他任何公司或机构从事商业活动,即使是无偿的。
  4.2.2 员工希望为其他个人、企业、各类机构临时工作,应该获得公司事先书面批准。公司有权随时撤销上述批准。
  4.2.3 未经批准,职工首次接受其他报酬时,亦将被视为其主动向公司提出辞职。
  
  
  第三章 服 务
  
  第一条 服务原则
  1.1 恪尽职守,勤奋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1.2 不仅从语言上,更从行动上向客户(公司外部及内部)表明:客户的需求就是我们的需求。
  1.3认真听从上级主管人员的工作指示和教导。对于职务报告,应遵循逐级向上报告的原则,不宜越级呈报,但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不在此限。上下级之间应诚意相待,彼此尊重。
  1.4 正确、有效、及时地与同事、与其它部门沟通意见看法。遇到问题不推卸责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团队合作关系
  1.5 专精业务知识和技能,开发自身潜力,表现出主动参与、积极进取的精神。
  
  第二条 遵循商业道德
  2.1 公司永续健康的经营发展,取决于每位员工的态度和行为符合公司的期望。每位员工紧记自己代表公司,在任何地点、时间都注意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2.2 不论是销售公司产品或提供服务,或是向供应商购买产品或服务,应完全以品质、价格与服务为决策的依据,不得给予或接受个别客户或客户代表相关的报酬、赠品或其他特殊待遇。
  
  第三条 日常行为规范
  3.1 员工应礼貌待客、举止得体:
  3.1.1 礼貌地对待客户及来访者;
  3.1.2 与客人交谈应态度和蔼,注意使用礼貌用语,禁止工作时言语粗鲁;
  3.1.3 对客人提出的询问和要求要耐心的解答,解答不了的问题,应及时请示汇报;
  3.1.4 与客人相遇,要主动让路;与客人同行,应礼让客人先行;
  3.2 员工应注重仪表整洁:
  3.2.1 员工必须身着制服进入工作现场,制服必须保持清洁,熨烫平整;
  3.2.2 员工的指甲必须修理好并保持清洁,女性除淡色指甲油外,不得涂指甲油;
  3.2.3 男员工不得留胡须;
  3.2.4 男员工不得佩带耳环,女员工佩带的耳环两侧须一致;
  3.2.5 仪表不整的员工,不得进入工作现场,并做缺勤处理;
  3.3 员工上班时必须佩带姓名卡:
  3.3.1 姓名卡被视为制服的一部分,上班时必须佩带在制服的左上方;
  3.3.2 如员工丢失姓名卡,必须立即向人力资源部报告;
  3.3.3 员工不得佩带他人的姓名卡,否则立即受到违纪处分;
  3.3.4 姓名卡是公司的财产,员工在结束雇佣时,必须交还人力资源部,否则将赔偿五十元人民币;
  
  
  第四章 工 时
  
  第一条 标准工时
  1.1 员工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作时间不包括用餐时间和加班时间。
  1.2 由于公司的经营性质,周六和周日为正常工作日:
  1.2.1 员工每周的休息日由部门主管根据本部门排班情况确定;
  1.2.2 部门主管人应提前安排员工的休息日并通知员工;
  1.3 员工应当按照部门主管制定的工作时间表进行工作和轮休,拒不遵守的员工将作旷职处理。
  
  第二条 特殊工时
  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司还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
  
  
  
  
  第三条 加班
  3.1 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在不损害员工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和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
  3.1.1 员工是否加班及加班时数须经由部门主管在”加班审核表”上签字后方可确认。
  3.1.2 申报加班的最小单位为1小时。
  3.2.员工加班,享受以下待遇:
  3.2.1普通工作日员工加班的,公司安排调休或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3.2.2 休息日员工加班的,公司安排调休或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2.3 法定休假日员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3.2.4 员工本月加班的,公司应于下月月底前安排调休;如遇特殊情况无法调休的,将在3个月内安排调休。
  3.3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不再执行加班制度。
  3.4 以下情况不视为加班:
  。公司在节假日组织的郊游及其他娱乐活动;
  。公司在非节假日组织的下班后的娱乐活动;
  。出差时路途所花费的时间;
  。在非工作时间组织的培训;
  。办公室管理人员,未经上司指派或同意的日工作时间的延长。
  
  第五章 考 核
  
  第一条 考核的类型
  1.1 本公司员工的考核可分为考勤与考绩。
  1.2 考绩分为试用考核、年终考核。
  1.3 员工考核记录将作为转正、升迁、调薪、核发年终奖金及惩处的依据。
  
  第二条 考勤制度
  2.1 员工应每天打卡以记录出勤时间。
  2.1.1 员工在到达公司后或离开岗位前应着制服打卡。
  2.1.2 员工如果未按规定打卡,将视为缺勤,并扣除相应工资。
  2.1.3 任何员工不得代为其他员工打卡,否则将被视为较重违纪行为。
  2.1.4 员工应对考勤卡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前往人力资源部申请补办。
  2.1.5 员工因公司业务需要外出办事而不能进公司的,应该事先填写“外出工作时间表”并由部门主管签字,回公司后应即将“外出工作时间表”交人力资源部确认。
  2.2 员工应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职:
  2.2.1 工作时间开始后15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2.2 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2.2.3 工作时间开始后或结束前15分钟到4小时内到班或下班者,以旷职半天论;4个小时之外到班或下班者以旷职1天论;
  2.2.4 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三次,即使累计时间不超过15分钟,也以旷职半天论;
  2.2.5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根据实际缺勤天数按旷职处理;
  2.2.6 擅离工作岗位,按旷职处理;
  2.2.7 旷职期间,工资不发;
  2.3 公司将根据考勤纪录实行奖惩,具体办法参考第十三章
  2.4 员工在年内的考勤记录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三条 考绩制度
  3.1 考绩分为试用考核、年终考核。
  3.1.1 试用考核:由部门主管考核试用人员,经评估合格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予以正式录用。
  3.1.2 年终考核:每年年底执行。由部门主管对部门员工先行考核后,呈人力资源部总评。
  3.2 考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团队精神、遵纪情况等等。
  3.3 考绩可分为以下等级:
  。杰出,工作成绩优异卓越,对组织、公司作出较大贡献;
  。优秀,全面完成工作成绩且在大多方面超出标准;
  。胜任,工作完成合乎要求,达到标准;
  。需改善,尚有未达标准方面,但经努力可改进;
  。不合格、工作差等,经过提醒教导后仍未改善;
  3.4 考绩结果为“需改善”或“不合格”的,均属“不能胜任工作”。
  3.5 考绩工作由主管、经理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专业技能,工作态度以及全年的功过记录等以客观的态度予以评定。
  
  第六章 薪 酬
  
  第一条 工资构成
  1.1 员工的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奖金(其中出勤、表现、效益奖各占1/3)、津贴构成。
  1.2 公司根据员工的职位性质、职责范围和个人表现确定员工的工资,员工的平均小时工资为其月基本工资除以167.4(员工平均每月工时)。
  1.3 如果员工按时出勤,并能履行其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遵守主管人员或其他上级的指示,则公司每年将根据公司当年效益情况,给予员工一定数额的奖金,是否给予奖金及奖金的具体数额将由部门主管决定。
  
  第二条 工资支付
  2.1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
  2.1.1 工资发放实行先做后付制度,即当月工资次月发放。
  2.1.2 公司发薪日为每月5-7日,如遇公众假期,发薪日可提前或推后。
  2.2 公司按规定从员工当月工资收入中扣除个人所得税,并代员工向政府税务部门缴纳。
  2.3 本公司员工不得向他人泄漏自己月薪所得,亦不得询问本公司其他员工的月薪所得,违反此规定的员工应受到相应的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导致解聘。
  
  第七章 福 利
  
  第一条 社会保险
  1.1 公司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第二条 医疗福利
  2.1 员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在职期间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2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公司可视具体情况,按当地有关政策执行。
  2.3 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待遇。
  2.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2.5员工应享受的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假 期
  
  第一条 假期类别
  1.1公司的假期分为法定节假、婚假、丧假、年休假、补休假、病假、产假和事假。
  1.2 除长病假外,公司给假以“工作日”计。
  
  第二条 请假规则
  2.1 所有休假应事先获得直接上级主管批准.
  2.2 所有假别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 按请假核准权限获批准后, 统一交人力资源部备存.
  2.3 所有员工必须在休假完毕后立即至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第三条 法定节假日
  3.1 员工每年享有共计十个工作日的法定休假: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劳动节三天
  
  。国庆节三天
  3.2公司可要求员工于法定节假日进行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本员工手册与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报酬。
  
  第四条 婚、丧假
  4.1员工结婚给假3个工作日。符合计划生育晚婚的(男员工晚于25岁,女员工晚于23岁,或晚于政府规定的年龄)员工向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4.1.1婚假工资照发,但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结婚证明。
  4.1.2婚假只能在结婚日前或后1个月内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店长或区经理特批。
  4.2 如员工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凭医院《死亡通知书》,公司将给予员工最长三天的丧假。
  4.2.1 员工如需请丧假,须提前通知人力资源部。
  4.2.2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五条 年休假、补休假
  5.1公司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5.1.1员工为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后,每年享有一次连续6个工作日的带薪年休假,年休假期间将支付基本工资、奖金和补贴。年休假允许拆零休假,年休假的休假时间按天计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5.1.2普通员工需要年休,应当提前一周,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获得2级批准后,方可休假;管理人员需年休,应当提前二周,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请,获得2级批准后,方可休假。
  5.1.3年休假需在一年内休完;它不予累计享用,也不折发酬金。
  5.1.4为保证公司的日常有效运营,部门主管将提前为每位员工计划和安排休假日程。
  5.1.5 员工在未得到公司事先同意情况下, 不得以年休假为理由离开工作岗位。
  5.2公司实行补休假制度
  5.2.1员工为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后,每年享有6个工作日的补休假;
  5.2.2员工请补休假需提前1周书面申请。
  5.2.3补休假需在一年之内休完;它不予累计享用,也不折发酬金。补休假的休假时间按天计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第六条 病假
  6.1员工每月可以享有一个工作日带薪病假。如果员工该月未休病假,则既不能累积,也无任何补偿。
  6.1.1一个日历月中,员工请病假2个工作日及以上,自第2个工作日起,在扣除当月出勤奖后,按各地方政府规定计发病假工资。
  6.1.2凡因重大病因须住院、手术者,工资按各地方政府规定发放,但须出具市级医院住院诊断证明。
  6.2凡请病假,应在病假当天亲自或电话通知部门主管。并在病假结束返岗当天出具公司指定医院(急诊除外)的病假证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予以审核归档。
  
  
  
  第七条 产假
  7.1女员工生育享有产假。
  
  7.1.1单胎顺产休产假90天,从预产期前十五天至预产期后七十五天。配偶分娩给假1天。
  7.1.2 24岁以上分娩头胎者,增加15天,其初婚配偶给假3天。
  7.1.3难产多胎等根据各地方政府规定给假。
  7.2所有女员工必须于孕后一个季度之内通知部门主管其怀孕状况。
  7.2.1休产假必须于预产期前十周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并出示医院出具的妊娠证明。
  7.2.2产假工资按各地方政府规定计发。
  
  第八条 事假
  8.1员工请事假应事先由部门主管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事先未得到批准的缺席,按旷职处理。
  8.2事假期间工资不发。
  
  第九章 培 训
  
  第一条 培训目的
  1.1通过培训,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进行规范服务的要求。
  
  第二条 上岗培训
  2.1上岗培训是指员工到岗后至试用期满前的业务培训。
  2.2上岗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部门职能与工作目标;
  。部门岗位结构和岗位职责;
  。岗位应知应会;
  。操作技能和工作程序;
  。本公司和本部门规章制度;
  2.1.2上岗培训由各业务部门组织实施。
  2.2上岗培训的考核结果与员工转正评定相结合。
  
  第三条 在岗培训
  3.1在岗员工业务培训由各部门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实施。凡公司出资培训的,培训前员工应根据公司要求签订培训协议。
  3.1.1在岗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配合。必要时可委托有关单位来公司培训或组织有关员工参加公司外培训。
  3.1.2在岗培训可采取岗位交叉培训、业务提高培训、新规范新技术培训等多种方式。
  3.2公司每年根据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对现有主管以上人员进行培训。
  3.2.1对管理人员的统一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组织实施。
  3.2.2管理人员统一培训的内容包括管理理论、管理能力、管理技巧、新知识、新技能、等等。
  
  
  3.2.3对管理人员的专项培训,由本部门或人力资源部提出专项申请,报店长或区经理批准执行。
  3.3培训考核的资料应归档保存,作为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第四条 待岗培训
  4.1待岗培训是指员工离开原岗位,列入编外,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培训。
  4.1.1待岗培训的内容为员工手册、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等等。
  4.1.2待岗培训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4.2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教育无效,可列入待岗培训。
  。多次违反员工手册及公司和部门的规章制度,尚不足以辞退;
  。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部门认为应待岗培训;
  。绩效考核中评定为不合格的;
  4.3员工待岗培训按下列程序办理:
  。所在部门负责办理呈批手续;
  。由所在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主管集体讨论决定;
  。店长或区经理批准执行。
  4.4员工待岗培训期间待遇如下:
  。待岗期内,发基本工资,停发任何形式的奖金和津贴、补贴。
  。对延长待岗期三个月的,从延长期的当月起其基本工资逐月递减20%,但最低额不低于地方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
  。待岗培训员工不享有当年年休假。
  4.5员工待岗培训考核合格,原则上安排回原部门,若原部门无法接收,公司将另行安排岗位,员工工资按新岗位重新确定,若员工不服从分配,公司可与员工终止合同。
  4.6 待岗员工重新上岗后,若再次被列为待岗对象,可劝其辞职或作辞退处理。
  
  第十章 调 动
  第一条 调动种类与程序
  1.1 调动是指在劳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工作地点和职位级别的调整。
  1.1.1 员工调动分为平行调动、晋升调动、降职调动和临时调动。
  1.1.2 普通员工的调动主要是店内调动;管理人员的调动,除店内调动外也可以是店与店之间的调动。
  1.1.3 员工没有可接受的理由,不得拒绝公司对其职位、工作地点的调动,否则以终止合同论。
  1.2 任何调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1.2.1 所有调动,都须经部门主管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管理人员调动视级别不同须经店长或区经理批准。
  1.2.2 公司对于进行内部转移的员工,给予相当于该员工在转出单位当月月工资2倍的搬家津贴,由转入单位承担。
  
  第二条 平行调动
  2.1平行调动是指在职位级别、薪酬不变情况下的职位变动。
  2.2员工的调动取决于以下(但不限于)情况:
  。部门工作量的增减;
  。为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进行的职位轮换;
  。员工不能胜任现任职位;
  。工作急需;
  。新店开张;
  。其他原因;
  
  第三条 晋升调动
  3.1 晋升调动是指在职位级别或薪酬向上调整的职位变动。
  3.2 员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有资格晋升到高职位:
  。员工在原职位表现优秀;
  。有担任高一级职位的能力和潜力;
  。完成晋升职位所必须的教育与培训;
  。诚实、正直、态度积极;
  3.3 晋升调动可通过自荐或直接主管推荐,经2级批准,由经人力资源部的审核实施。
  
  第四条 降职调动
  4.1降职调动是指在职位级别或薪酬向下调整的职位变动。
  4.1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由上级主管建议,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以降职。
  4.1.1 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4.1.2 由于组织结构调整,相应职位被取消,没有合适的职位空缺。
  4.2 降职人员从降职的次月起执行新职位的工资与福利标准。
  4.3 降职调动应当从严掌握。
  4.4 员工有权对降职调动提出异议,但公司一经决定,员工应当服从。
  
  
  
  第五条 临时调动
  5.1 如果一个部门的人员临时紧缺,经店长或区经理同意后,可以从其他部门临时调动人员。被临时调动的人员仍执行原职位的工资福利标准。
  5.2 临时调动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否则该员工必须办理正式调转手续,工资福利按新职位标准执行。
  
  第十一章 安 全
  
  第一条 安全规则 
  1.1 禁止在仓库、卖场及其他工作场所吸烟。
  1.2 禁止将任何东西堆放在安全门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1.3 未经保安部门允许,不得将非公司人员带入办公室或仓库。
  1.4 所有员工必须保证自己及同事的安全,对任何可能引起危险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严重的应报告部门主管。
  1.5 员工必须熟悉本工作区内灭火装置的位置以及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1.6 员工在进行危险性工作或在危险地区工作,应佩带公司提供的防护服、防护工具。
  1.7 员工应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说明;非工作执掌范围,不得擅自使用机器设备或机动车(叉车)。
  1.8 公司禁止员工移动或拆除设备上的安全标识,禁止改装现有设备。
  1.9 员工在各自的岗位区域内应积极参与处理意外事故,并服从统一调度。
  1.10 员工有义务将任何安全事故上报。
  
  第二条 火情处理
  2.1 当火警发生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保持镇静,不要惊慌失措;
  。按动最近之火警报警器并通知值班人员和安全部门主管;
  。通知总机,说出火警发生的地点及火势大小;
  。呼唤最近的同事援助;
  。在安全的情况下,利用最近的灭火器材尽力将火扑灭;
  。切勿用水或泡沫灭火机扑灭因漏电而引起的火情;
  。把火警现场所有的门窗关闭,并关闭所有的电器开关;
  2.2 如火势蔓延,应及时采取如下疏散措施:
  。疏散区按照防火区隔进行划分,由专人负责其所在区域的疏散工作;
  。听到广播后应立即组织撤离火警现场;
  。撤离火警现场时,切勿搭乘电梯,必须从消防梯疏散;
  2.3 员工应参加火警演习,熟记火警讯号、火警通道、出入位置及灭火器具使用方法。
  
  
  第三条 意外紧急事故
  3.1 在紧急或意外情况下注意:
  。保持镇静,立即通知上级领导和保安部门;
  。协助维护现场;
  。与同事鼎力合作,务使公司业务保持正常进行;
  3.2 如果员工在公司内受伤或发生事故,应当注意:
  。在场的员工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或值班经理;
  。协助救护伤病者;
  。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3.3 如有人被关在电梯内,员工应立即电话通知安全部门和维修部门,由其操作电梯紧急程序。
  
  第四条 及时汇报
  4.1 为了保障安全操作,员工应当向部门主管或安全部门汇报所有不安全的实际操作或事故隐患。
  4.2 员工如果在公司内发现任何可疑人员,应当立即向保安人员汇报,以便将其驱逐出商场。
  
  第十二章 保 密
  第一条 商业秘密的范围
  1.1凡在本公司就职而产生的,而获取的文件、资料、稿件、表格等等业务信息,如有关客户名单、合作目的、价格、营业额、营销、员工薪酬,无论是口头、书面的或是电脑文件形式的,无论是客户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属商业秘密。
  
  第二条 保密规则
  2.1公司员工务必遵守以下规则,否则视具体情况予以违纪处理:
  。所有机密文件必须妥善保管;
  。不得将公司文件用于不属于公司业务之用途;
  。客户的情况,公司的业务不可作为闲谈话题;
  。应在接待处或会议室接待来访,严格禁止客户、亲友进入各部门办公区,如遇客户参观,须事先经公司批准,由人力资源部事先通知员工将室内及桌面的机密文件收好;
  。下班后,桌面、影印机、打印机、公用电脑等处不得留有客户资料,尤其是有关策略、推广、媒介计划、收款、报价等文件,包括草稿,不再有用时要用碎纸机销毁;
  。特别机密文件必须在文件上加以注明。特别机密文件不再使用时,应归还客户或予以销毁。特别机密文件之传送,须事前通知收件方,事后向收件方确认其确已收到;
  。任何业务信息的透露与公布都必须由店长或区经理决定;
  。不打听同事的考绩结果和薪酬收入;
  
  
  
  第十三章 违 纪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纪律及保证任务的完成,并强化员工敬业精神,特制定本奖惩办法。
  第二条 一般违纪行为
  2.1 以下行为为一般违纪行为:
  。无故迟到、早退一次;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情节较轻;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携带公司规定不得带入工作场所之物品进入工作场所情节轻微;
  。因个人过失致工作发生错误,情节轻微;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
  。在公司上班时间内串岗、戏闹、干私活情节较轻;
  。上下班无故不打考勤卡;
  。未经允许在工作时间内吃饭、洗澡;
  。随便吐痰、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
  。未经批准使用不属自己使用之机器设备;
  。工作态度不认真,发生轻微责任事故;
  。下班后不按规定切断电源;
  。着装、仪表、礼仪、言行不符合员工行为规范;
  。不保持更衣柜内整洁;
  。不按工作时间表或分派的任务进行工作;
  。对客户或其他员工无礼;
  。违反公司其它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其他行为;
  2.2 员工如犯有一般违纪行为行为一次,将受到口头警告,并要求其签收口头警告记录。
  
  第三条 较重违纪行为
  3.1 以下行为为较重违纪行为:
  。无故连续迟到、早退两次以上;
  。旷职半天;
  。托人打卡或代人打卡;
  。在公司上班时间内串岗、戏闹、干私活情节严重;
  。未经许可旷职半天;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严重不当且未申报正当理由;
  。因疏忽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伤及他人或造成其他损失;
  。在工作时间内未经主管许可,擅离工作岗位,情节较重;
  。未经申请许可擅自安排外人进入仓库或办公区;
  。在严禁吸烟地区吸烟者;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者;
  。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
  。未经上级主管同意,擅自换班、调班;
  。工作时间喝酒;
  
  。未经允许,动用公司机器设备及材料;
  。未经批准,无证启动、驾驶公司机动车辆;
  。动用公司车辆办私事;
  。违反生产操作规程,造成产品质量事故或损坏机器设备;
  。阳奉阴违,故意消极怠工;
  。擅配或私配公司的各种钥匙,即使未造成损失;
  。因个人原因被客户投诉并经查实;
  。向客户索取物品及小费;
  。未经许可将任何商品带出公司,即使是破碎的或损坏的或过期;
  。故意不服从上级的指示;
  。未经许可私自更换工衣柜或私自撬开工衣柜的;
  。提供虚假的医疗证明;
  。在工作时间持有或企图带入公司烈性酒或麻醉剂;
  。未经许可在布告栏内张贴或移动通知;
  。在一年内,员工如犯有二次一般违纪行为;
  3.2 员工如犯有较重违纪行为将受到书面警告,并要求其签收书面警告记录。
  
  第四条 严重违纪行为
  4.1 以下行为为严重违纪行为:
  。散布谣言,致使公司蒙受严重不利而有事证者;
  。全月累计或连续旷职一日者;
  。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天的;
  。为了自己购买而遮掩促销条款或私自改动价格;
  。制造谣言、恶言中伤其他员工、在公司范围内争吵、骂架的;
  。拒绝主管人员合理调遣、指挥并有严重侮辱或恐吓之行为者;
  。违反重大安全卫生规定致使公司蒙受严重损失者;
  。聚众闹事,在公司范围内动手打人或互相殴斗的;
  。在公司内聚赌者;
  。无故毁损重要公物或携带违禁品如凶器进入公司者;
  。利用本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泄露或偷窃公司的机密,情节严重者;
  。在明示禁烟区内吸烟引起火灾,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工作时饮酒滋事,携带毒品者;
  。在公司内有伤风化行为情节严重者;
  。营私舞弊,侵吞公有财物者;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影响公司声誉或利益,或导致严重不良后果者;
  。擅离工作岗位,滋生变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隐瞒或伪造履历者,致公司误信而受损者;
  。对公司同仁暴力威胁、恐吓,扰乱秩序者;
  。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被公安司法部门拘留审查有罪或被判有期徒刑者;
  。伪造、编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在外从事于公司利益冲突工作者;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做任何有损公司权益者,情节严重者;
  。有贪污、挪用公款或收受贿赂,经查明属实者;
  
  。散播有损本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蓄意策划及参与罢工的;
  。把公司财物私藏于更衣柜内;
  。偷窃或非法占有客户、公司或其他员工的财物,无论价值多少;
  。向公司的竞争者或其他任何机构泄漏保密信息;
  。未经许可在公司内携带枪支、炸药或其它危险物品;
  。未通过计算机跟踪而变动价格标签;
  。偷窃、涂改、伪造公司档案、资料、各种原始凭证、原始记录及重要文件;
  。污辱、袭击顾客,工作态度恶劣;
  。污辱、诽谤、殴打、恐吓、威胁、危害上级、同事;
  。故意损坏公司财物、客人财物或他人财物;
  。聚众怠工、造谣生事、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情节严重者;
  。在社会上违法乱纪,被收容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
  。在一年内员工如犯有一次一般违纪行为和一次以上较重违纪行为;
  。在一年内员工犯有二次以上较重违纪行为;
  4.2 如犯有严重违纪行为,员工将被勒令暂停工作二日,在此期间工资不发,公司将于调查后作出最终决定。
  4.3如经过公司调查,员工的严重违纪行为无正当理由,公司将立即辞退员工,并不支付任何赔偿金。
  
  第五条 失职行为
  5.1 以下行为构成一般失职行为:
  。在工作时间内谈天、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或其他怠忽职守,而致使生产工作受到损失者;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和程序致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泄露商业秘密;
  。丢失或找回物品而未及时汇报;
  。在售货区、实验室、仓库、洗手间、更衣室或接待室吃任何食物;
  。未经许可启动或操作公司的车辆、机器或设备;
  。员工损坏或遗失公司财物,拾到物品不处理、不上交,据为己有;
  。上班时服装或制服不整洁;
  。管理人员的失职行为(如对下属的过失行为不处理、不报告被检举揭发);
  。当班睡觉、下棋、玩牌、玩电脑游戏;
  。重要岗位工作时违反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即使尚未酿成事故;
  。无故脱岗达一小时以上;
  。遗失公司重要资料及物品;
  。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的其他过失;
  。员工违反从业常识造成损失或违反财务制度、人事制度、岗位职责造成公司成本、利润、资金财产等损失;
  。其他因过失而损失公司财产的行为;
  5.2 以下行为构成严重失职行为:
  。凡上述5.1失职行为造成公司损失额达到1000元或以上,构成重大损失;
  。凡营私舞弊或个人过失造成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5.3一般失职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5.4 严重失职造成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公司可以予以辞退,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和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 惩处程序
  6.1 任何违纪处分,都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6.1.1 口头警告,由部门主管决定,并填写“违章违纪单”,交人力资源部留存。
  6.1.2 书面警告,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决定。
  6.1.3 辞退决定,由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作出,由店长或区经理批准。
  6.1.4 如对员工进行书面警告以上纪律处分,应及时将所有的证据材料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6.1.5 如对本员工手册中未作直接规定的违纪行为进行处分,不论该行为的严重性如何,应事先征求人力资源部的意见。
  6.2 员工在受到第一次违纪处分后,12个月内如再有处分,则受到累计升级的处分如下:
  。一般违纪 + 一般违纪=较严重违纪;
  。一般违纪 + 较严重违纪=严重违纪;可立即辞退员工,并不支付任何赔偿金;
  。较严重违纪 + 较严重违纪=严重违纪;可立即辞退员工,并不支付任何赔偿金;
  6.3 每项违纪处分都应当通知受处分员工,并要求该员工签收,员工有权对处分提出意见。
  6.3.1 如员工对工作不满意或对上级的任何指示、决定不服,可按照本条规定提出意见,但是员工不得以此为理由停止进行工作或履行职责。
  6.3.2 员工应首先将其意见告知其直接上级。
  6.3.3 如直接上级无法解决或员工对该上级的意见仍不满意,则应将其意见书面递交二级主管,并抄送人力资源部主管。
  6.3.4 如果员工觉得未充分听取其意见或未采取有效措施,则有权将问题直接提交人力资源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将协调各方解决。
  6.3.5 最终处分决定一旦作出,员工必须在处分决定上签字确认,如员工不签字,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人员将以挂号信或其他法定形式送达员工,处分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6.4 任何处分决定均须归入员工在企业的内部档案中,并可根据员工的表现决定是否归入人事档案。
  
  
  第十四章 解 聘
  第一条 终止合同
  1.1 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2 劳动合同临近期满,公司提前30天通知欲继续录用者,双方商谈续订合同。未接
  到公司通知者,其劳动合同按期终止。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若任何一方未提出续定意向,合同期满时自动终止。
  1.3 除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另有约定外,以下条件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不符合录用条件者,通过隐瞒实情获得转正;
  
  。政府规定持证上岗的工种如司机、财务人员等其持证资格丧失;
  。本公司合营期满;
  1.4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员工:
  。被证明不符合任职资格的;
  。绩效考核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有重大隐瞒及虚假申报的;
  。不能或不愿服从公司正常调动的;
  
  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公司:
  。公司调动员工的工作地点,员工难以接受的。
  
  第二条 协商解聘
  2.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2如员工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如公司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第三条 辞退性解聘
  3.1员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并且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后,可以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3 因公司缩减业务范围或因公司经营条件或管理方针变化而产生冗员,公司有权依法裁减员工人数。
  
  第四条 辞职性解聘
  4.1在下列任何情况下,职工可提出辞职并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的;
  。职工被公司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公司未按照薪酬政策支付员工薪金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4.2 员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2.1 对负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如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6个月通知公司。
  
  4.2.2 不遵守以上程序员工,赔偿公司本人离职当月一个月工资。情节严重的属“未经批准擅自离职”,公司将其行为记入其人事档案。
  4.2.3 凡员工未办理完毕离职手续者,该月合同工资暂不发给,待离职手续完成后予以补发。
  4.3 辞呈一经提出,除当年年休假之外,公司不再有其它给假。当年年休假视提辞者当年工作时间长短酌情考虑。提辞者如已休满合同规定的年休假,应将多休的天数的工资退还公司;如未休够截至准辞日应休的年休假,则公司用工资予以补足。
  4.4 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公司将以旷职处理。并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
  。在劳动合同中与公司就出资培训、分配住房等有服务期的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第五条 退休解聘
  5.1 员工男60岁、女55岁,无论合同是否到期,均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并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待遇。年龄已到,但仍可胜任工作,经店长或区经理特别批准者例外。
  
  第六条 移交手续
  6.1员工无论何种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均应办理移交手续。
  6.1.1员工在离职前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并填写“离职手续表”交人力资源部:
  。所经营的公司财物(含公司发给个人的装备和工具等);
  。向公司借取的个人预支款;
  。应办未办及己办未了的事项;
  。所经办业务项目之办事细则;
  。所经办业务之各项资料(包括公文、图书、技术资料等);
  6.1.2 移交应亲自办理,如有特别原因,经核准可指定他人代为办理移交,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6.1.3 员工之移交注册应一式三份,由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各执一份
  6.2 逾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导致公司财物缺少、损坏,以及使公司蒙受其他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及违纪责任。
  
  
  
  
  
  
  
  
  第十五章 争 议
  
  第一条 争议处理的原则
  1.1员工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与公司发生的劳动争议必须以合法的形式予以解决。员工不得借故闹事、破坏正常的工作秩序、停止进行工作或履行职责。
  1.2 如果员工以劳动争议为理由停止进行工作或履行职责的,将视为严重违纪。
  1.3 如果员工以劳动争议为理由借故闹事或者破坏正常的工作秩序的,公司有权将其立即辞退。
  
  第二条 争议解决途径
  2.1争议发生后,员工应首先同其直接上级主管人员进行口头或书面的沟通,以促进争议的协商解决。
  2.1.1 如直接上级主管人员无法解决或员工对该上级主管人员的意见仍不满意或者争议涉及该直接上级
  主管人员,员工有权将争议直接提交人力资源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将协调各方予以解决。
  2.1.2 如果员工不满意人力资源主管的处理结果,可要求公司工会代表职工与店长或区经理协商。
  2.2 如果争议通过上述方式仍不能得到解决的,员工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八日

olyang 发表于:2005.07.27 14:42 ::分类: ( 规章制度 ) ::阅读:(2159次) :: 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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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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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基金会管理条例【内容分类】综合【颁布单位】国务院【颁布日期】20040308【实施日期】20040601【发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00号
  《基金会管理条例》已经2004年2月11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四年三月八日
                  基金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基金会的组织和活动,维护基金会、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第三条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非公募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第四条 基金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五条 基金会依照章程从事公益活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六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下列基金会、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一)全国性公募基金会;
(二)拟由非内地居民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会;
(三)原始基金超过2000万元,发起人向国务院民政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的非公募基金会;
(四)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的代表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不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工作。
第七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组织,是国务院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业务主管单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
第二章 设立、变更和注销
第八条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条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第十条 基金会章程必须明确基金会的公益性质,不得规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益的内容。
基金会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及住所;
(二)设立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三)原始基金数额;
(四)理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理事的资格、产生程序和任期;
(五)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六)监事的职责、资格、产生程序和任期;
(七)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审定制度;
(八)财产的管理、使用制度;
(九)基金会的终止条件、程序和终止后财产的处理。
第十一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九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基金会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和法定代表人。
第十二条 基金会拟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原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拟设机构的名称、住所和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和负责人。
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依据基金会的授权开展活动,不具有法人资格。
第十三条 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基金会在境外依法登记成立的证明和基金会章程;
(三)拟设代表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四)住所证明;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和负责人。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从事符合中国公益事业性质的公益活动。境外基金会对其在中国内地代表机构的民事行为,依照中国法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依照本条例登记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凭登记证书依法申请组织机构代码、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将组织机构代码、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基金会修改章程,应当征得其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十六条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按照章程规定终止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十七条 基金会撤销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注销登记。
基金会注销的,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同时注销。
第十八条 基金会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九条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以及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由登记管理机关向社会公告。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条 基金会设理事会,理事为5人至25人,理事任期由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5年。理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其他基金会,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在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
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理事长是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是基金会的决策机构,依法行使章程规定的职权。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四)基金会的分立、合并。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
第二十二条 基金会设监事。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第二十三条 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不得由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兼任。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公募基金会和原始基金来自中国内地的非公募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内地居民担任。
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以及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基金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且对该基金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基金会被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不得担任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
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其所在的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
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
第二十四条 担任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外国人以及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负责人,每年在中国内地居留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第四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五条 基金会组织募捐、接受捐赠,应当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组织募捐、接受捐赠。
公募基金会组织募捐,应当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
第二十六条 基金会及其捐赠人、受益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第二十七条 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侵占、挪用。
基金会应当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其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其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二十八条 基金会应当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二十九条 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第三十条 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布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第三十一条 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第三十二条 基金会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第三十三条 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照章程规定处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该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对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实施年度检查;
(二)对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依照本条例及其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三)对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第三十五条 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指导、监督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依据法律和章程开展公益活动;
(二)负责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年度检查的初审;
(三)配合登记管理机关、其他执法部门查处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违法行为。
第三十六条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年度工作报告在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前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年度工作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的情况以及人员和机构的变动情况等。
第三十七条 基金会应当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基金会在换届和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八条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在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第三十九条 捐赠人有权向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未经登记或者被撤销登记后以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或者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名义开展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并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一条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或者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登记:
(一)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未按章程规定开展活动的;
(二)符合注销条件,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仍继续开展活动的。
第四十二条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或者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登记:
(一)未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
(二)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中弄虚作假的;
(三)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
(四)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完成公益事业支出额度的;
(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接受年度检查,或者年度检查不合格的;
(六)不履行信息公布义务或者公布虚假信息的。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有前款所列行为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提请税务机关责令补交违法行为存续期间所享受的税收减免。
第四十三条 基金会理事会违反本条例和章程规定决策不当,致使基金会遭受财产损失的,参与决策的理事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基金会理事、监事以及专职工作人员私分、侵占、挪用基金会财产的,应当退还非法占用的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被责令停止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封存其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第四十五条 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境外基金会,是指在外国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合法成立的基金会。
第四十七条 基金会设立申请书、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的格式以及基金会章程范本,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制订。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1988年9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基金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换发登记证书。(完)


olyang 发表于:2005.07.25 15:15 ::分类: ( 政策规章 ) ::阅读:(2761次) :: 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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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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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N ATTENTION 由...收阅    A.V. AD VALOREM ACCORDING TO value 运价标记,根据商品的价值(计算运费),从价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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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v. actual cash value 实际现金价值         a.d. a/d after date ...日期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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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D actual time of departure 实际出发时间        ATP Agreement for the International Carriage of Perish able Foodstuf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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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WB Air Waybill 空运单        BA BALE CAPACITY 包装容积      BAL BALANCE 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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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MCO BALTIC INTERNATIONAL MARITIME CONFERENCE 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     BIZ BUSINESS 业务 
B/L BILL OF LADING 提单    BL BALE 包(装)     BLADING BILL OF LADING 提单   BLFT BALE FEET 包装尺码(容积) 
BLK BULK 散装          BLKR BULKER 散装船   BREAKDOWN AN ITEMIZED ACOUNT OF...ITEM BY ITEM 细目分类 
B.RGDS BEST REGARDS 致敬,致意        BS/L BILLS OF LADING 提单(复)     B.T. BERTH TERMS 班轮条款 
B.A.C. bunker adjustment charge 燃油附加费     B.A.F. bunker adjustment factor 燃油附加费系数 
Bags/Bulk part in bags,part in bulk 货物部分袋装,部分散装      B.C. bulk cargo 散装货      B/D bank(ers) draft 银行汇票 
b.d.i. both dates (days) inclusive 包括始末两天      bdth breadth 宽度,型宽            Bdy boundary 边境,界线 
B/G bonded goods 保税货物             Bk. bank 银行      Bkge brokerage 佣金,经纪费 
brl. barrel 桶,分英制美制两种         B.W. bonded warehouse 保税仓库        bxs. boxes 合,箱 
CABLEADD CABLE ADDRESS 电报挂号       CC CARBON COPY 抄送     C.F. CUBIC FEET 立方英尺 
C&F COST AND FREIGHT 货价加运费         CFS 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 集装箱货运站 
CIC CHINA INSURANCE CLAUSE 中国保险条款    CIF COST,INSURANCE AND FRIEHGT 到岸价格(货价,保险费,加运费价) 
CIF & C COST,INSURANCE,FREIGHT AND COMMISSION 到岸价格加佣金 
CL.B/L CLEAN BILL OF LADING 清洁提单                    CO. COMPANY 公司 
C/O (IN) CARE OF 由...转交          COA 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 包运合同 
COMM. COMMISSION 佣金             CONBILL CONFERENCE BILL OF LADING 公会提单 
CONGENBILL CONFERENCE GENERAL CARGO BILL OF LADING 公会杂货提单 
CO-OP CO-OPERATION 合作                       CORP. CORPORATION 公司 
COSCO CHINA OCEAN SHIPPING COMPANY 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              C/P CHARTER PARTY 租船合同 
CQD CUSTOMARY QUICK DESPATCH 按港口惯常速度快速装卸             CUB CUBIC 立方 
CUFT CUBIC FEET 立方英尺       CUM CUBIC METER 立方米         CY CONTAINER YARD 集装箱堆场 
CAC currency adjustment charge 货币贬值附加费         CAConf Cargo Agency Conference(IATA) 货运代理公会( ) 
C.A.F. currency adjustment factor 货币贬值附加费系数             C.A.S. currency adjustment surcharge 货币贬值附加费 
CASS Cargo Accounts Settlement System(IATA) 货运费用结算系统            C.B. container base 集装箱底 
c.& d. collection and delivery 运费收讫,货物交毕          c.b.d. cash before delivery 交货前付现 
cbm cubic meter 立方米              cc charges collect 收取运费            CCL customs clearance 清关 
CCS consolidated cargo(container) service 集中托运业务              C/D customs declaration 报关单 
CEM European Conference on goods train timetables 欧洲货运列车时刻表会议 
CFR Cost and freight (Incoterms) 成本加运费价        C.H. carriers haulage 承运业   C.H.C. cargo handling charges 货物装卸费 
Ch.fwd charges forward 运费到付             c.i.a. cash in advance 交货前付现款 
c.i.f.& e. cost,insurance,freight and exchange 成本,保险费,运费,加汇费价格 
c.i.f.i.& e. cost,insurance,freight,interest and exchange 成本,保险费,运费,利息,加汇费价格 
c.i.f.& i. cost,insurance,freight and interest 成本,保险费,运费,加利息价格 
c.i.f.c.& i. cost,insurance,freight,commission and interest 成本,保险费,运费,佣金,加利息价格 
c.i.f.c.& e. cost,insurance,freight,commission and exchange 成本,保险费,运费,佣金,加汇费价格 
c.i.f.i.c. cost,insurance,freight,interest and commission 成本,保险费,运费,利息,加佣金价格 
c.i.f.L.t. cost,insurance,freight,London terms 伦敦条款到岸价格 
c.i.f.w. cost,insurance,freight/war 到岸价加战争险 
CIM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carriage of Goods by Railway 
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Incoterms) 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CIV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he Carriage of Passenger and Luggage by Railway 
CKD completely knocked down (unassembled) 完全分解的 
cm centimetre(s) 厘米          cm3 cubic centimetre(s) 立方厘米 
CMR Convention on the Contract for the International Carriage of Goods by Road 
C/N consignment note 发货通知书         cnee consignee 收货人    cnmt/consgt. consignment 发运 
cnor consignor 发货人     C/O certificate of origin 原产地证明    C.O.D. cash on delivery 货到付款 
C.O.F.C. Container-on-Flat-Car(rail flatcar) (铁路)装运集装箱的平板车 
COMBITERMS Delivery terms for intl groupage traffic 国际成组运输交货条款(货运代理人之间) 
COP customs of port 港口惯例            C.O.S. cash on shipment 装船付船 
COTIF Convention concerning Intl Carriage by Rail (CIM-CIV) 国际铁路运输公约   C.P. Customs of Port 港口惯例 
CP carriage paid 运费已付             C/P blading charter party bill of lading 租船提单 
CPLTC Conference Port Liner Term Charges 港口班轮装卸条款公会 
CPT Carriage paid to (Incoterms) 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CSC Container service charge 集装箱运输费用 
CSC Intl Convention of the Safe Transport of Containers 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 
CSConf Cargo Service Conference(IATA) 货运业公会     CST Container Service Tariff 集装箱运输费率 
C/T Container Terminal 集装箱码头    C.T. conference terms 公会条款     CT combined transport 联合运输 
CTD combined transport document 联合运输单证    CTO combined transport operator 多式联运经营人 
CTPC Cargo Traffic Procedures Committee(IATA)   cu.ft. cubic foot(feet) 立方英尺 
cu.in. cubic inch(es) 立方英寸    CVGK customs value per gross kilogram (毛重)每公斤海关价值 
CVGP customs value per gross pound (毛重)每磅海关价值      CWE cleared without examination 未经查验过关的 
cwt hundredweight 担,(英制)等于112磅,(美制)等于100磅    CWO CASH WITH ORDER 订货时预付款 
cy currency 货币           D DIESEL OIL 柴油               D300 DIESEL OIL 300 TONS 柴油300吨 
D/A DOCUMENT AGAINST ACCEPTANCE 承兑交单     DEM DEMURRAGE 滞期费 
DEP DEPARTURE (船舶)离港     DEPT DEPARTURE 离港,处部    DESP DESPATCH MONEY 速遣费 
DESPONENT OWNER SECOND OWNER OF THE SAME VESSEL 二船东 q 
D.F DEAD FREIGHT 空舱费     DFT DRAFT 吃水 
DHD DEMURRAGE AND HALF DESPATCH 滞期费,速遣费为滞期费的一半 
DHDWTS DESPATCH HALF DEMURRAGE AND FOR WORKING TIME SAVED 速遣费按滞期费的一半,并按节省的工作时间计算 
D/O DELIVERY ORDER 提货单       D/P 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付款交单 
D.T.A. DEFINITE TIME OF ARRIVAL 确报,船舶确切到港时间     DWC DEADWEIGHT CAPACITY 受载量 
DWCT DEADWEIGHT CARGO TONNAGE 载重吨,受载量      DWT DEADWEIGHT TONNAGE 载重吨 
DWTC DEADWEIGHT TONNAGE OF CARGO 货物载重吨     DAF Delivery at frontier(Incoterms) 边境交货(...指定地)  
D.A.S. delivered alongside ship 船边交货    Dbk drawback 退(关)税   DCAS Distribution Cost Analysis System 分拨费用分析系统 
DDP Delivered duty paid(Incoterms) 完税后交货    DES Delivered ex ship(Incoterms) 目的地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DEQ Delivered ex quay(duty paid)(Incoterms) 目的港码头交货(关税已付) 
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Incoterms) 未完税交货, 
dia diameter 直径            dir. direct 直接          dm3 cubic decimetre(s) 立方分米 
DOCIMEL Electronic Cim Document 电子单证      DWCC dead weight cargo capacity 载重量 
DWT dead weight ton 载重吨    E.G. EXAMPLE GRATIA=FOR EXAMPLE 例如   EIU EVEN IF USED 即使使用(也不算) 
E/M EXPORT MANIFEST 出口载货清单,出口舱单    ENCL ENCLOSURE OR ENCLOSED 附件或所附的 
E.& O.E. ERRORS AND OMMISIONS EXCEPTED 有错当查(错误和遗漏不在此限) 
ETAD EXPECTED TIME OF ARRIVAL AND DEPARTURE (船舶)预计到达和离开时间 
ETB EXPECTED TIME OF BERTHING (船舶)预计靠泊时间 
ETC EXPECTED TIME OF COMMENCEMENT 预计开始时间 
ETCD ESTIMATED TIME OF COMMENCING DISCHARGING (船舶)预计开始卸货时间 
ETD ESTIMATED TIME OF DEPARTURE (船舶)预计离港时间 
ETL ESTIMATED TIME OF LOADING (船舶)预计开装时间 
ETS ESTIMATED TIME OF SAILING (船舶)预计开航时间     EXP EXPORT 出口 
EXPS EXPENSES (费用)支出 
EC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Harmonization of Frontiers Controls of Goods 
ECU European currency unit 欧洲货币单位       EDI 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 电子数据交换 
EDIFACT 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 for Administration, Commerce and Transport 
EDP electronic data processing 电子数据处理         e.g. for example 例如 
EIR equipment interchange receipt(containers) 设备交接单(集装箱) 
excl. excluding 不包括,除...外     EXW Ex works(Incoterms) 工厂交货(...指定地) 
F FUEL OIL 燃油        F300 FUEL OIL 300 TONS 燃油300吨 
FAS FREE ALONGSIDE SHIP 船边交货    FCL FULL CONTAINER LOAD (集装箱)整箱货 
FDFT FORE DRAFT 艏吃水     FEU FOURTY EQUIVALENT UNIT 40标准集装箱 
FI FREE IN (船方)不负担装货费用      FILO FREE IN AND LINER OUT (船方)不负担装货费用,但负担卸货费用 
F.I.L.S.D. FREE IN LASHED,SECURED AND DUNNAGED (船方)不负担装货,捆扎,加固,隔垫(料)等费用 
FIO FREE IN AND OUT (船方)不负担装,卸费用 
FIOST FREE IN AND OUT,STOWED AND TRIMMED (船方)不管装,不管卸,不管积载和平仓 
FLT FULL LINER TERMS 全班轮条款     F/M EXPORT FREIGHT MANIFEST 出口载货运费清单,运费舱单 
FM FROM 从...,来自...         FOB FREE ON BOARD 离岸价格(船上交货) 
FPA 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平安险    FRT FREIGHT 运费     FT FOOT OR FEET 英尺 
FWD FORWARD 前部      FWDFT FRESH WATER DRAFT 淡水吃水  FRG FOR YOUR GUIDANCE 供你参考,供你掌握情况 
F.A.A. free of all average 一切海损不赔险     f.a.c. fast as can (loading or discharge) 尽快(装卸) 
F.A.C. forwarding agents commission 货运代理人佣金     FAK freight all kinds (不分品种)同一费率 
FALPRO Special Programme on Trade Facilitation(UNCTAD) 简化贸易手续特别计划 
F.and D. freight and demurrage 运费和滞期费 
f.a.q. fair average quality 中等质量货物 
FAS Free alongside ship(Incoterms) 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不是我冲动,我是真的要走,
FBL FIATA Multimodal Transport Bill of Lading(FIATA Document) FIATA 多式联运提单 
FCA Free carrier(Incoterms) 货交承运人 
FCR 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Receipt (FIATA Document) 货运代理人收讫货物证明 
FCSR & CC free of capture,seizure,riots and civil commotions 掳获,捕捉,暴动和内乱不赔险 
FCT 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Transport(FIATA) 货运代理人运送证明 
FFI FIATA Forwarding Instructions(FIATA form) 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代运说明 
f.g.a. free of general average 共同海损不赔险      FHEX Friday and holidays excepted 节假日除外 
f.i.a.s. free in and stowed 船方不负担装货费和理舱费 
f.i.o.s. free in and out stowed 船方不负担装卸费和理舱费    F.I.B. free into barge 驳船上交货 
f.i.c. freight,insurance,carriage      f.i.h. free in harbour 港内交货     firavv first available 最有效的 
FIS freight,insurance and shipping charges     f.i.w. free into waggon 船方不负担装入货车费 
FLT forklift truck 叉车         F.O.C. flag of convenience 方便国旗     F.O.D. free of damage 损坏不赔 
f.o.w. first open water 第一解冻日(保)     F.P.A. free of particular average 单独海损不赔 
FPAD freight payable at destination 目的地付运费 
FR flat rack(container)      Frt.fwd. freight forward 到付运费       ft.ppd. freight prepaid 运费预付 
frt.ton freight ton 运费吨      FWC full loaded weight & capacity(container) 满载重量和容积 
fwdr. forwarder 货运代理人 
FWR FIATA Warehouse Receipt(FIATA Document) FIATA仓储收据 
GA GENERAL AVERAGE 共同海损 
GENCON UNIFORM GENERAL CHARTER 统一杂货(程)租船标准合同,"金康"程租合同 
GMT GREENWICH MEAN TIME 格林威治标准时间 
GR GRAIN CAPACITY OR GROSS (船舶)散装容积 或 毛(重) 
GRD GEARED 带吊杆的 
GRT GROSS REGISTER TONNAGE 总登记吨 
GSP 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 普惠制 
GW GROSS WEIGHT 毛重        G.A. general average 共同海损(保) 
G.A.A. General Average Agreement(bond) 共同海损协议(合同) 
G.A.C. general average contribution 共同海损分摊额(保) 
G.B.L. Government Bill of Lading 政府海运提单 
G.C. general cargo 杂货 
G.C.R. general cargo rates 杂货费率 
GDP gross domestic product 国内生产总值 
GFA general freight agent 货运总代理 
GNP gross national product 国民生产总值 
GSA General Sales Agent 销售总代理 
HA HATCH 舱口 
HA DIM HATCH DIMENSION 仓口尺寸 
HATUTC HALF TIME USED TO COUNT (AS LAYTIME) 实际所使用时间的一半应计算(为作业时间) 
HD HEAVY DIESEL 重柴油 
HO HOLD 货仓 
HRS HOURS 小时 
HAWB House Air Waybill 货运代理运单,分运单 
hdlg handling 处理,手续 
HERMES Handling European Raiway Message Exchange-System 欧洲铁路运输信息交换系统 
hgt height 高度 
h/lift heavy lift 重件货 
H.Q. headquarters 总部 
h.p. horse power 马力 
ICC INSTITUTE CARGO CLAUSES,LONDON 伦敦协会货物条款(保险) 
I.E. ID EST=THAT IS 即是...,那就是... 
IMP. IMPORT 进口 
INC. INCLUDING 包括 
INST INSTANT 本月的 
INT INTENTION 意下,企图 
IOP IRRESPECTIVE OF PERCENTAGE 不管百分比 
IU IF USED 如果使用          i.a.w. in accordance with 按照 
IMDG International Maritime Dangerous Goods Code 国际海运危险品编码 
in. inch(s) 英寸         incl. including 包括 
INCOTERMS Standard condition for sale and delivery of goods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INMARSAT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he International Maritime Satellite Organization 
INTRM intermediate point 中转点        inv. invoice 发票 
I.P.A. including particular average 包括单独海损(保)     i.o.u. I owe you 借据,欠条 
K.ATT KIND ATTENTION 请转,请交,请...收阅     KG KILOGRAM 公斤     KM KILOMETER 公里 
km.p.h. kilometres per hour 时速     km2 square kilometre 平方公里      kn knot(s) 结 
kW kilowatt 千瓦 
kWh kilowatt-hour 度,千瓦时 
LADEN DRAFT THE DRAFT WHEN VESSEL IS LADEN (船舶)满载吃水 
LBP LENGTH BETWEEN PERPENDICULARS (船舶)垂线间高 
L/C LETTER OF CREDIT 信用证 
LCL LESS THAN CONTAINER LOAD (集装箱)拼箱货      LD LIGHT DIESEL 轻柴油 
LDT LRNGTH DEADWEIGHT 轻载重吨      L/G LETTER OF GUARANTEE 保证书,保证信 
LH LOWER HOLD 底舱       L/L LOADING LIST 装货清单     LOA LENGTH OVER ALL 船舶全长 
LOADREADY READY FOR LOADING,READY TO LOAD 已备妥,可装货 
L.T. LOCAL TIME 当地时间     L/T LONG TON 长吨      LT LINER TERMS 班轮条款 
LTD LIMITED 有限(公司)     L/A Lloyds agent 劳埃德保险公司代理人,劳埃德船级社代理人

olyang 发表于:2005.05.19 16:35 ::分类: ( 文摘 ) ::阅读:(98611次) :: 评论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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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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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生产经营单位销售货物的增值额征收的并由消费者或使用单位承担的一种流转税,即生产经营者销售货物时,向消费者或使用单位收取的销项税金与购进货物时支付的进项税金之差为增值税税金。

二、什么样的纳税人是增值税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均是增值税纳税人,都要依法缴纳增值税。

三、增值税纳税人分哪两种以及他们的区别是什么?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

两者的区别有以下三点不同:

一是生产规模、销售收入不同。工业、修理、修配行业年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商业年收入在18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年收入在标准之上且财务核算健全,有固定经营场所,有专职具备会计资格的财务人员的为一般纳税人。

二是计算缴纳增值税方法不同。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为全部销售收入乘以征收率(工业为6%,商业为4%);一般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为全部销售收入乘以适用税率(17%或13%)减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之间的差额。

三是所用的发票种类不同。小规模纳税人只能领购普通发票,不能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到税务机关按其适用的征收率(4%或6%)换开;一般纳税人可以申请领购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什么情况下才能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对新领取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收入预计工业在100万元以上、商业在180万元以上,有固定经营场所且财务核算健全,有专门从事财会工作人员(且有会计证),应在领取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认定申请的按小规模纳税人对待,待其销售额达到标准后再申请认定。

外资企业可在其正式生产经营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对已投入生产经营的小规模纳税人,其年(公历年)销售收入达到一般纳税人收入标准的,应于次月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小规模纳税人达到一般纳税人收入标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税务机关按纳税人销售收入全额乘以增值税税率(17%或13%)计算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如何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携带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财务人员身份证、会计证、租赁承包协议、经营场所证明、开户银行开户证明及帐号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已投入生产经营的小规模纳税人还需要提供上年度财务决算会计报表到税务机关办理认定手续。

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财务核算不健全,税务机关应如何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按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帐簿,不能准确核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未建立出入库手续的,税务机关责成纳税人限期整顿(整顿一般为6个月),要求纳税人自行或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在整顿期间纳税人按销售收入全额乘以增值税税率(17%或13%)计算缴纳增值税,整顿期间不得抵扣整顿前未抵扣完的和整顿期间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什么是混合销售行为以及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通过运输工具将所销售的货物送到购货方,以及纳税人将自己生产或购买的建材产品在销售给购货方的同时,并负责安装等行为,这样的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的销售又涉及提供运输、安装等非应税劳务,称为混合销售行为。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及单位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即工业、商业企业发生混合销售行为,就其取得的收入全额(包括货物收入和提供运输、安装收入等)按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八、什么是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以及哪几种发票注明计算的税额可以抵扣?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一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额;二是纳税人外购货物、销售货物取得的运输部门(指铁路、航空、公路、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运输发票上注明的运输费用乘以7%计算出的税额;三是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取得的收购凭证和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乘以13%计算出的税额。

九、哪些进项税额不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支付的税额,不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十、增值税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增值税实行按月征税,即月度终了后10日内,无论有税或无税都必须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有税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税款缴纳入库。

十一、哪些项目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

享受免征增值税的项目有: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纳税人生产经营的饲料;国家储备的粮油;农膜;废旧物资;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批发、零售的化肥、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利用废液(渣)生产的黄金、白银;校办企业生产的产品(用于本校教学科研的)等。

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项目有:福利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产品、以森林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工业环节的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等。

实行减半征收的项目有:利用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的电力;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销售旧货等。

十二、如何申请办理增值税减免税?

纳税人生产经营的货物属于增值税减免税项目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相关部门的检测报告、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等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


olyang 发表于:2005.05.17 16:35 ::分类: ( 文摘 ) ::阅读:(1361次) :: 评论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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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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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三章 缴存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二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第二十三条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一)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三)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第五章 监督  

  第三十一条 地方有关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向本级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时,应当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必须有财政部门参加。

  第三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每年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财务报告,并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三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第四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二)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

  (四)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

  (五)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

  (六)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

  (七)未按照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财政法规的,由财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他人提供担保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完)   

 


olyang 发表于:2005.05.13 09:03 ::分类: ( 政策规章 ) ::阅读:(3763次) :: 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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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交易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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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交易的规范

[提要]关联方交易是一种特殊的交易形式。由于我国国有控股股东行为模式的特殊性,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交易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亟待规范。本文在对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产生的根源及控股股东行为模式进行论述的基础上,通过分析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结合我国股票市场的实际情况提出规范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交易的若干措施。

    关联方交易的特征及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产生的根源

    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关联方交易是一种独特的交易形式,具有两面性的特征,具体表现在:从制度经济学角度看,与遵循市场竞争原则的独立交易相比较,关联方之间进行交易的信息成本、监督成本和管理成本要少,交易成本可得到节约,故关联方交易可作为公司集团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基本手段;从法律角度看,关联方交易的双方尽管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但在事实上却不平等,关联人在利己动机的诱导下,往往滥用对公司的控制权,使关联方交易违背了等价有偿的商业条款,导致不公平、不公正的关联方交易的发生,进而损害了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关联方交易广泛地存在于上市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活动中,而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进行的关联交易更有其深刻的根源。我国的股票市场是因经济体制改革而设立,因国企改革而得到发展。它的设计和组建并不是按照欧美国家那样完全以市场化的方式进行,而是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和行政控制的色彩,融资是企业改制上市的主要目的。这就导致原有企业单纯为了上市融资而实行股份制,制度改造和机制转换不彻底,仅仅停留在表面和形式上,造成了大量的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之间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的产生。这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象相当普遍。并且,国有股和法人股均为非流通股,造成非流通股本比重过大,使得国有资产大量沉淀。同时,国有股股权行使的固化,使得国有产权配置难以变动,违背了同股同权的原则。而股权行使的主要途径不外乎两种方式:一是直接介入公司内部,参与运作;二是在股票市场中出售股票,用脚投票,从外部影响公司的决策和运转。对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来说,国有股的非流通性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他们获取与社会公众股股东相同的收益机会。因此,这些控股股东行使股权的途径主要集中到对上市公司事务的介入和干预上来,并通过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获取收益。
    
第二,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很不完善,股东大会实际操纵在大股东手中,中小股东的利益难以在公司的决策和实际运作中体现。董事会由大股东和内部人控制的现象较为严重,监事会实际上只是一个受到董事会控制的议事机构,独立董事数量很少,难以对董事会进行约束。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有可能利用手中的控制权为自身谋取最大化的利益,使得企业经营行为更多地呈现非市场化。
    
第三,在这种不彻底的改制下形成的上市公司,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是真正具有独立人格的法人实体。由于在改组上市过程中大量采用了剥离分立的形式,导致一些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存在着较大的经济依赖性,他们之间进行的关联方交易是难以避免的。以济南轻骑为例,它是由轻骑集团的三个产品生产车间改组上市的,自1993年底改制上市后直到2000年的7年里,上市公司都没有尝试建立独立的材料供应与产品销售网络,而一直依赖集团公司,并且没有独立的研发能力,实质上仍然是一个摩托车和发动机生产车间。加之在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和不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的作用下,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完全控制在控股股东手中,也丧失了公司的独立人格。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由于我国股票市场中股权融资制度、融资机制、融资程序的错位而导致的上市公司制度改造和机制转换的不彻底,是引发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产生的根源。

    我国国有控股股东的行为特征和模式分析

    在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是上市公司的主体。截至1999年年底,含有国有股成分的上市公司中,国有股股东占绝对控股地位的占42%以上,占相对控股地位的达27%以上,两者合计接近70%。国有控股股东较之一般股东在行为特征上的特殊性,具体反映在如下几个方面:(1)在行为目标方面,国有控股股东的行为目标具有公共性和企业性两个属性。所谓公共性是指国有股份直接或间接由政府部门持有,并处于政府有关部门的直接管理下,企业行为类似于政府行为,即具有公共部门的特性。企业性是指国有股份与一般股份一样,也存在追求盈利的目标。(2)在身份定位方面,国有股腔股股东具有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双重人格。在目前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国有控股股东作为国有股份的直接持有人,对授权的政府来说是代理人,但对控股的企业来说则是委托人,委托控股企业的管理层管理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概括起来,我国国有控股股东的性质一方面与国有股股东股份经济的性质相关,另一方面也具有很强的行政机构特征,比较容易受到政府的干预和影响。
    
根据大鹏证券的裴武威对国有控股股东行为模式的研究,国有控股股东的行为模式具有以下特点:(1)国有股股东对其控股公司的监控能力较弱,激励力度不足,导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代理成本增加而盈利能力降低; (2)国有控股股东倾向于通过行政方式直接干预上市公司。除了利用股份的优势地位对上市公司的人事任免进行干预外,往往从非经济角度干预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导致重组活动的低效率; (3)国有控股股东具有融资偏好。由于股权融资的范围非常广泛,且无须还本付息,故国有控股股东很关注上市公司的融资资格和能力,并充分利用以增加在本地经济发展中的资金投入,实现经济扩张和就业水平提高的政府公共性目标; (4)国有控股股东具有就业偏好。国有控股股东对稳定被控股企业就业水平的重视程度常常高于对企业利润和效益的追求。综上所述,国有控股股东在行为模式上的特殊性导致了其利益构成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不完全一致,存在着偏差。因此,在缺乏有效的公司治理条件下,控股股东有可能利用在上市公司的主导地位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上市公司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而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是控股股东在谋求自身利益过程中经常使用的主要手段? ?/P>

    我国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中存在的问题

    关联方交易作为一种特殊的交易形式,在具体操作时具有隐蔽性强、调节方便的特点,因此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常常与国有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之间的报表操纵和资产转移密切相关。控股股东利用不公平的关联交易操纵上市公司大体上有两种类型:一是粉饰上市公司会计报表;二是利用控股地位侵占上市公司的资产。
    
(一)控股股东利用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粉饰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
    
由于改制的不彻底,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为了帮助上市公司获取融资资格或摘掉“ST”“PT”的帽子,控股股东常常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一系列交易来达到为后者输血的目的。不公平关联方交易的手段主要有:
    1.
利用关联方间的商品购销和劳务提供活动来美化财务报表。例如,美尔雅通过与控股公司签订的产品销售协议,可以从每套西服的销售中获得毛利达千元以上,而在同期与日本三泰衣料株式会社的销售协议中,每套西服只
得到800日元的加工费(折合RMB53.23),相比之下,这笔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明显地违背了市场原则,导致了美尔雅收入和利润的虚增。
    2.
采取资产托管经营的手段来操纵利润。由于法规制度尚未对资产托管经营形成有效的规范,导致一些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进行的托管经营有很大的随意性,成为调节利润的一种手段。例如猴王集团为了猴王股份能够配股、发B股,每年向猴王股份支付2000万元房屋租金,而事实上该幢房子的市价只为3000万元,并且产权所有者是猴王集团。
    3.
通过股权转让、资产置换等重组方式来美化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会计政策的选择实质上是企业管理当局与会计准则制定者相互博弈的过程。我国1999年颁布的《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准则》(简称旧准则)中规定了在非货币交易中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及以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非货币性交易的收益,这就为上市公司进行利润操纵提供了政策选择的空间,导致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大规模资产置换和岁末突击重组情况的发生。在对旧准则进行修订后,新准则规定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入账的基础,同时规定只对发生补价的非货币性交易确定收益,并且收益的大小不会超过补价金额,从而大大压缩了上市公司包装利润的空间。尽管新准则对减少上市公司利用数字游戏来粉饰经营业绩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它并不能最大程度地防止资产重组中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的发生。例如,由于我国缺少对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程序和方法的统一规定,股权转让过程中定价方式的合理性和真实性令人置疑。此外,对于一些STPT类上市公司,新准则的实施并不能阻止其通过报表性重组使财务状况旧貌换新颜
    (
)控股股东利用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侵占上市公司的资产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是具有独立人格的法律实体,股东履行出资责任的同时意味着放弃了按照个人意愿对其财产进行处分的权利,并将财产经营权转让给公司,而仅以其投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但目前在我国,公司独立人格并未真正成为现实,同时由于我国国有控股股东行为模式具有特殊性,导致一些控股股东并未真正按照法律的规定将财产经营权转让给公司,而是通过各种手段直接支配公司的经济资源,或者干预公司的独立经营活动,使其为自身利益服务,从而严重侵犯了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控股股东通过与上市公司之间进行的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控制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手法,大体上可分为如下几种类型:
    1.
将上市公司作为提款机,无偿占用上市公司资源。国有控股股东一方面具有融资偏好,另一方面,其行为目标具有公共性和企业性双重属性。因此,上市公司常常成为控股股东间接从股票市场筹集资金的工具。
    2.
将上市公司作为垃圾箱,损害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运营效率。我国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非常频繁,并且许多上市公司是控股股东的大债权人。在还款方式的选择上,控股股东多以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宾馆酒店、无形资产等非现金资产来偿还债务,但在实践中存在着以下问题:第一,用于抵债的实物现金资产质量欠佳;第二,以无形资产抵债易导致企业巨额现金的流失;第三,对用来抵偿欠款的资产的信息披露透明度不高,使投资者难以对这些资产的优劣做全面分析。
    3.
将上市公司作为避风港,将风险转嫁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已经成为证券市场的普遍现象。由于我国企业对外担保的程序化、规范性较差,担保行为本身隐含着较大的风险。一些控股股东利用上市公司的资信这种无形资产为自身提供巨额贷款担保,从而使上市公司独立地无条件地承担了相关的财务风险。ST猴王破产案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20007月份以后,由于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的担保行为做了限制,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更多地表现为上市公司之间的互保行为。由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非独立性,担保行为的最终决定权仍然掌握在控股股东手中。因此,在控股股东的错误决策操纵下进行的对外担保有可能导致企业商业信用的丧失和大量现金的流出。

    规范我国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交易的措施

    (一)在优化股权结构的基础上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正如前文所述,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及缺少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产生不公平关联方交易的主要原因,因此必须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采取合理的方式实现国有股份的流通和股权结构的优化配置。股权结构改变的过程,实质上也是对公司控制权重新分配的过程。多元化的股权结构能使股份公司的人格化特征更加明显,进而能对控股股东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减少了其凭借股权优势将自身意志强加给上市公司及为谋取私利不惜损害上市公司整体利益等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将沉淀的国有股权合理流动,能够促使国有资本通过资本运作实现保值增值,从而有助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转变融资理念,提高对权益资本的利用效率,实现企业财富最大化的经营目标。而在股权结构得到合理配置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应能体现委托者、受托者和管理当局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证监会20021月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规范关联交易和控股股东的行为有重要意义。这具体反映在如下方面:首先,在上市公司方面,该准则对上市公司的独立人格有了明确界定,即上市公司的资产属于上市公司所有,此外还要求上市公司在关联交易中要保持公平、公正性。其次,从保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出发,对控股股? 男形辛嗽际础翱毓晒啥肷鲜泄居κ敌腥嗽薄莆穹挚滴穸懒髯远懒怂恪械T鹑魏头缦铡薄T僬撸吮;蹲收叩睦荚蚨钥毓晒啥斡牍揪霾叩娜τ辛艘欢ㄏ拗疲杂诳毓晒啥毓杀壤?0%以上的上市公司,要求其股东大会在董事的选举过程中应当采用累计投票制。准则还要求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以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反映其要求。此外,为了保障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准则还要求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完善股权融资的融资程序、融资制度和融资机制,规范控股公司参与企业管理的方式,使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经营实体
    
股权融资之所以较之于债权融资更具有生命力,就在于它能够带来企业制度的创新。我国的股票市场正处于向市场化方向转变的过渡阶段,企业通过改制上市在某种程度上仅仅是借用了股权融资的外壳,并未获得股权融资的内核。因此,必须通过完善股权融资的融资程序、融资制度、融资机制来提高股票市场的融资效率,进而规范上市公司经营行为,减少不公平的关联交易的发生。在股权融资的融资程序方面,应当严格遵循竞业禁止的原则对原有企业进行改制重组,并且应当由监管部门和中介机构对改制后成立的股份公司在产、供、销、知识产权等方面与原有公司是否存在经济依赖性及其程度作出考核和评价。应当特别关注采取剥离分立形式改制的上市公司,对其与控股公司之间进行的关联交易除了需要由独立的财务顾问就交易的公平性出具意见外,重大的关联交易还应当由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确认。在融资制度方面,当前的股票发行制度已经从带有浓重计划经济色彩的审批制转变为核准制,核准制较之审批制强调以市场化的方式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以上市公司的质量作为评价其是否具有上市资格的标准,从而有利于减少企业为获准上市而采取的寻租活动和包装上市行为。随着融资制度回归市场化程度的加深,将进一步由股票市场决定发行数量、价格和方式,股票市场的成熟度也将会日益提高,上市公司的壳资源的地位将逐渐降低,上市公司为了保壳而与控股股东进行的关联交易将会大大减少。在融资机制方面,应当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出发点,打破传统的圈钱筹资机制,提高股票市场融资的效率,从而减少控股股东将上市公司作为提款机,侵占上市公司财产的行为。为此,首先要实现上市公司融资理念的转变,股票融资的目的应从企业本位论真正转变为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培育国民经济的增长点上来。其次,要使股票融资的动机实现由单纯的筹资向改制转移。最后,要实现配股筹资条件由单一指标向多项指标转变,同时改变对配股行为的监管方式,把配股最终决定权交给市场,这有助于遏制控股股东通过配股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
    
(三)要加强会计准则的建设,完善对关联方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
    
据一项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对沪深两地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对关联方及其交易信息披露规范的急需程度,在38项具体准则项目中名列第一。我国于1997年颁布了《关联方交易》具体准则,对关联方交易的信息披露进行了规范。但由于控股股东在关联方交易中有决定权,具有利用会计政策的选择权为自身谋利的行为动机,并且其利用关联方交易操纵利润,美化报表的做法花样翻新,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与关联方交易相关的会计准则和制度体系的制定工作,提高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和透明度。笔者认为:首先,应将减少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作为制定各项具体准则的出发点,同时准则的制定应保持系统性,争取从各环节、多方面切断利用关联方交易操纵利润的通道。其次,准则和制度的制定应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要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特点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并且还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争取能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的发生。

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引 言 

 1、本准则规范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的披露。
 2、本准则不要求:
  (1)在合并会计报表中披露包括在合并会计报表中的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交易;
  (2)在与合并会计报表一同提供的母公司会计报表中披露关联方交易。
   
    
定 义
  
 
3、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定义为:
  (1)控制,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2)共同控制,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3)重大影响,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参与决策的途径
  主要包括:在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互相交换管理人员,或使其他企业依赖於本企业的技术资料等。
  (4)母公司,指能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的企业。
  (5)子公司,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6)合营企业,指按合同规定经营活动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控制的企业。
  (7)联营企业,指投资者对其具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
  (8)主要投资者个人,指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个企业百分之十或以上表决权资本的个人投资者。

olyang 发表于:2005.05.09 16:55 ::分类: ( 文摘 ) ::阅读:(733次) ::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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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塑料英文简称及其英汉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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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简称 英文全称 中文全称

ABA Acrylonitrile-butadiene-acrylate 丙烯腈/丁二烯/丙烯酸酯共聚物

ABS Acrylonitrile-butadiene-styrene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

AES Acrylonitrile-ethylene-styrene 丙烯腈/乙烯/苯乙烯共聚物

AMMA Acrylonitrile/methyl Methacrylate 丙烯腈/甲基丙烯酸甲酯共聚物

ARP Aromatic polyester 聚芳香酯

AS Acrylonitrile-styrene resin 丙烯腈-苯乙烯树脂

ASA Acrylonitrile-styrene-acrylate 丙烯腈/苯乙烯/丙烯酸酯共聚物

CA Cellulose acetate 醋酸纤维塑料

CAB Cellulose acetate butyrate 醋酸-丁酸纤维素塑料

CAP Cellulose acetate propionate 醋酸-丙酸纤维素

CE Cellulose plastics, general 通用纤维素塑料

CF Cresol-formaldehyde 甲酚-甲醛树脂

CMC Carboxymethyl cellulose 羧甲基纤维素

CN Cellulose nitrate 硝酸纤维素

CP Cellulose propionate 丙酸纤维素

CPE Chlorinated polyethylene 氯化聚乙烯

CPVC Chlorinated poly(vinyl chloride) 氯化聚氯乙烯

CS Casein 酪蛋白

CTA Cellulose triacetate 三醋酸纤维素

EC Ethyl cellulose 乙烷纤维素

EMA Ethylene/methacrylic acid 乙烯/甲基丙烯酸共聚物

EP Epoxy, epoxide 环氧树脂

EPD Ethylene-propylene-diene 乙烯-丙烯-二烯三元共聚物

EPM Ethylene-propylene polymer 乙烯-丙烯共聚物

EPS Expanded polystyrene 发泡聚苯乙烯

ETFE Ethylene-tetrafluoroethylene 乙烯-四氟乙烯共聚物

EVA Ethylene/vinyl acetate 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

EVAL Ethylene-vinyl alcohol 乙烯-乙烯醇共聚物

FEP Perfluoro(ethylene-propylene) 全氟(乙烯-丙烯)塑料

FF Furan formaldehyde 呋喃甲醛

HDPE High-density polyethylene plastics 高密度聚乙烯塑料

HIPS High impact polystyrene 高冲聚苯乙烯

IPS Impact-resistant polystyrene 耐冲击聚苯乙烯

LCP Liquid crystal polymer 液晶聚合物

LDPE Low-density polyethylene plastics 低密度聚乙烯塑料

LLDPE Linear low-density polyethylene 线性低密聚乙烯

LMDPE Linear medium-density polyethylene 线性中密聚乙烯

MBS Methacrylate-butadiene-styrene 甲基丙烯酸-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

MC Methyl cellulose MDPE Medium-density polyethylene 中密聚乙烯

MF Melamine-formaldehyde resin 密胺-甲醛树脂

MPF Melamine/phenol-formaldehyde 密胺/酚醛树脂

PA Polyamide (nylon) 聚酰胺(尼龙)

PAA Poly(acrylic acid) 聚丙烯酸

PADC Poly(allyl diglycol carbonate) 碳酸-二乙二醇酯· 烯丙醇酯树脂

PAE Polyarylether 聚芳醚

PAEK Polyaryletherketone 聚芳醚酮

PAI Polyamide-imide 聚酰胺-酰亚胺

PAK Polyester alkyd 聚酯树脂

PAN Polyacrylonitrile 聚丙烯腈

PARA Polyaryl amide 聚芳酰胺

PASU Polyarylsulfone 聚芳砜

PAT Polyarylate 聚芳酯

PAUR Poly(ester urethane) 聚酯型聚氨酯

PB Polybutene-1 聚丁烯-[1]

PBA Poly(butyl acrylate) 聚丙烯酸丁酯

PBAN Polybutadiene-acrylonitrile 聚丁二烯-丙烯腈

PBS Polybutadiene-styrene 聚丁二烯-苯乙烯

PBT Poly(butylene terephthalate) 聚对苯二酸丁二酯

PC Polycarbonate 聚碳酸酯

PCTFE Polychlorotrifluoroethylene 聚氯三氟乙烯

PDAP Poly(diallyl phthalate) 聚对苯二甲酸二烯丙酯

PE Polyethylene 聚乙烯

PEBA Polyether block amide 聚醚嵌段酰胺

PEBA Thermoplastic elastomer polyether 聚酯热塑弹性体

PEEK Polyetheretherketone 聚醚醚酮

PEI Poly(etherimide) 聚醚酰亚胺

PEK Polyether ketone 聚醚酮

PEO Poly(ethylene oxide) 聚环氧乙烷

PES Poly(ether sulfone) 聚醚砜

PET 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

PETG 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glycol 二醇类改性

PET PEUR Poly(ether urethane) 聚醚型聚氨酯

PF Phenol-formaldehyde resin 酚醛树脂

PFA Perfluoro(alkoxy alkane) 全氟烷氧基树脂

PFF Phenol-furfural resin 酚呋喃树脂

PI Polyimide 聚酰亚胺

PIB Polyisobutylene 聚异丁烯

PISU Polyimidesulfone 聚酰亚胺砜

PMCA Poly(methyl-alpha-chloroacrylate) 聚α-氯代丙烯酸甲酯

PMMA Poly(methyl methacrylate) 聚甲基丙烯酸甲酯

PMP Poly(4-methylpentene-1) 聚4-甲基戊烯-1

PMS Poly(alpha-methylstyrene) 聚α-甲基苯乙烯

POM Polyoxymethylene, polyacetal 聚甲醛

PP Polypropylene 聚丙烯

PPA Polyphthalamide 聚邻苯二甲酰胺

PPE Poly(phenylene ether) 聚苯醚

PPO Poly(phenylene oxide) deprecated 聚苯醚

PPOX Poly(propylene oxide) 聚环氧(丙)烷

PPS Poly(phenylene sulfide) 聚苯硫醚

PPSU Poly(phenylene sulfone) 聚苯砜

PS Polystyrene 聚苯乙烯

PSU Polysulfone 聚砜

PTFE Polytetrafluoroethylene 聚四氟乙烯

PUR Polyurethane 聚氨酯

PVAC Poly(vinyl acetate) 聚醋酸乙烯

PVAL Poly(vinyl alcohol) 聚乙烯醇

PVB Poly(vinyl butyral) 聚乙烯醇缩丁醛

PVC Poly(vinyl chloride) 聚氯乙烯

PVCA Poly(vinyl chloride-acetate) 聚氯乙烯醋酸乙烯酯

PVDC Poly(vinylidene chloride) 聚(偏二氯乙烯)

PVDF Poly(vinylidene fluoride) 聚(偏二氟乙烯)

PVF Poly(vinyl fluoride) 聚氟乙烯

PVFM Poly(vinyl formal) 聚乙烯醇缩甲醛

PVK Polyvinylcarbazole 聚乙烯咔唑

PVP Polyvinylpyrrolidone 聚乙烯吡咯烷酮

S/MA Styrene-maleic anhydride plastic 苯乙烯-马来酐塑料

SAN Styrene-acrylonitrile plastic 苯乙烯-丙烯腈塑料

SB Styrene-butadiene plastic 苯乙烯-丁二烯塑料

Si Silicone plastics 有机硅塑料

SMS Styrene/alpha-methylstyrene plastic 苯乙烯-α-甲基苯乙烯塑料

SP Saturated polyester plastic 饱和聚酯塑料

SRP Styrene-rubber plastics 聚苯乙烯橡胶改性塑料

TEEE Thermoplastic Elastomer,Ether-Ester 醚酯型热塑弹性体

TEO Thermoplastic Elastomer, Olefinic 聚烯烃热塑弹性体

TES Thermoplastic Elastomer, Styrenic 苯乙烯热塑性弹性体

TPEL Thermoplastic elastomer 热塑(性)弹性体

TPES Thermoplastic polyester 热塑性聚酯

TPUR Thermoplastic polyurethane 热塑性聚氨酯

TSUR Thermoset polyurethane 热固聚氨酯

UF Urea-formaldehyde resin 脲甲醛树脂

UHMWPE Ultra-high molecular weight PE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

UP Unsaturated polyester 不饱和聚酯

VCE Vinyl chloride-ethylene resin 氯乙烯/乙烯树脂

VCEV Vinyl chloride-ethylene-vinyl 氯乙烯/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

VCMA Vinyl chloride-methyl acrylate 氯乙烯/丙烯酸甲酯共聚物

VCMMA Vinyl chloride-methylmethacrylate 氯乙烯/甲基丙烯酸甲酯共聚物

VCOA Vinyl chloride-octyl acrylate resin 氯乙烯/丙烯酸辛酯树脂

VCVAC Vinyl chloride-vinyl acetate resin 氯乙烯/醋酸乙烯树脂

VCVDC Vinyl chloride-vinylidene chloride 氯乙烯/偏氯乙烯共聚物


olyang 发表于:2005.05.06 17:05 ::分类: ( 文摘 ) ::阅读:(820次) ::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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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常用词汇汉英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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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 ammonia 氨基酸 amino acid 铵盐 ammonium salt 饱和链烃 saturated aliphatic hydrocarbon

苯 benzene 变性 denaturation 不饱和烃 unsaturated hydrocarbon

超导材料 superconductive material 臭氧 ozone 醇 alcohol 次氯酸钾 potassium hypochlorite

醋酸钠 sodium acetate 蛋白质 protein 氮族元素 nitrogen group element 碘化钾 potassium iodide

碘化钠 sodium iodide 电化学腐蚀 electrochemical corrosion 电解质 electrolyte

电离平衡 ionization equilibrium 电子云 electron cloud 淀粉 starch

淀粉碘化钾试纸 starch potassium iodide paper 二氧化氮 nitrogen dioxide 芳香烃 arene

二氧化硅 silicon dioxide 二氧化硫 sulphur dioxide 二氧化锰 manganese dioxide

放热反应 exothermic reaction 非极性分子 non-polar molecule 非极性键 non-polar bond

肥皂 soap 分馏 fractional distillation 酚 phenol 复合材料 composite 干电池 dry cell

干馏 dry distillation 甘油 glycerol 高分子化合物 polymer 共价键 covalent bond

官能团 functional group 光化学烟雾 photochemical fog 过氧化氢 hydrogen peroxide

合成材料 synthetic material 合成纤维 synthetic fiber 合成橡胶 synthetic rubber

核电荷数 nuclear charge number 核素 nuclide 化学电源 chemical power source

化学反应速率 chemical reaction rate 化学键 chemical bond 化学平衡 chemical equilibrium

还原剂 reducing agent 磺化反应 sulfonation reaction 霍尔槽 Hull Cell 极性分子 polar molecule

极性键 polar bond 加成反应 addition reaction 加聚反应 addition polymerization

甲烷 methane 碱金属 alkali metal 碱石灰 soda lime 结构式 structural formula

聚合反应 po1ymerization 可逆反应 reversible reaction 空气污染指数 air pollution index

勒夏特列原理 Le Chatelier's principle 离子反应 ionic reaction 离子方程式 ionic equation

离子键 ionic bond 锂电池 lithium cell 两性氢氧化物 amphoteric hydroxide

两性氧化物 amphoteric oxide 裂化 cracking 裂解 pyrolysis 硫氰化钾 potassium thiocyanate

硫酸钠 sodium sulphide 氯化铵 ammonium chloride 氯化钡 barium chloride

氯化钾 potassium chloride 氯化铝 aluminium chloride 氯化镁 magnesium chloride

氯化氢 hydrogen chloride 氯化铁 iron (III) chloride 氯水 chlorine water 麦芽糖 maltose

煤 coal 酶 enzyme 摩尔 mole 摩尔质量 molar mass 品红 magenta或fuchsine 葡萄糖 glucose

气体摩尔体积 molar volume of gas 铅蓄电池 lead storage battery 强电解质 strong electrolyte

氢氟酸 hydrogen chloride 氢氧化铝 aluminium hydroxide 取代反应 substitution reaction

醛 aldehyde 炔烃 alkyne 燃料电池 fuel cell 弱电解质 weak electrolyte 石油 Petroleum

水解反应 hydrolysis reaction 四氯化碳 carbon tetrachloride 塑料 plastic

塑料的降解 plastic degradation 塑料的老化 plastic ageing 酸雨 acid rain

酸碱中和滴定 acid-base neutralization titration 羧酸 carboxylic acid

碳酸钠 sodium carbonate 碳酸氢铵 ammonium bicarbonate 碳酸氢钠 sodium bicarbonate

糖类 carbohydrate 烃 hydrocarbon 烃的衍生物 derivative of hydrocarbon

烃基 hydrocarbonyl 同分异构体 isomer 同素异形体 allotrope 同位素 isotope 同系物 homo1og

涂料 coating 烷烃 alkane 物质的量 amount of substance 物质的量浓度 amount-of-substance concentration of B 烯烃 alkene 洗涤剂 detergent 纤维素 cellulose 溴水 bromine water

相对分子质量 relative molecular mass 相对原子质量 relative atomic mass

消去反应 elimination reaction 硝化反应 nitratlon reaction 硝酸钡 barium nitrate

硝酸银 silver nitrate 溴的四氯化碳溶液 solution of bromine in carbon tetrachloride

溴化钠 sodium bromide 溴水 bromine water 盐类的水解 hydrolysis of salts 盐析 salting-out

焰色反应 flame test 氧化剂 oxidizing agent 氧化铝 aluminium oxide 氧化铁 iron (III) oxide

乙醇 ethanol 乙醛 ethana1 乙炔 ethyne 乙酸 ethanoic acid 乙酸乙酯 ethyl acetate

乙烯 ethene 银镜反应 silver mirror reaction 硬脂酸 stearic acid 油脂 oils and fats

有机化合物 organic compound 元素周期表 periodic table of elements

元素周期律 periodic law of elements 原电池 primary battery 原子序数 atomic number

皂化反应 saponification 粘合剂 adhesive 蔗糖 sucrose 指示剂 Indicator 酯 ester

酯化反应 esterification 周期 period 族 group(主族:main group)


olyang 发表于:2005.05.06 17:03 ::分类: ( 文摘 ) ::阅读:(573次) ::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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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化工原料英文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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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AK 乙基戊甲酮 EC 乙基纤维素 ECD 环氧氯丙烷橡胶 EDC 二氯乙烷 EDTA 乙二胺四醋酸

EEA 乙烯/丙烯酸乙酯共聚 EOT 聚乙烯硫醚 EP 环氧化物 E/P 乙烯/丙烯 EPI 环氧氯丙烷

EPR 乙丙橡胶 EPS 可发性聚苯乙烯 EPT 乙烯丙烯三元共聚物 EPVC 氯化聚氯乙烯

ETFE 乙烯/四氟乙烯共聚 EU 聚醚型聚氨酯 EVA 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 EVE 乙烯基乙基醚

E/VAL 乙烯/乙烯醇共聚 F F-23 四氯氯乙烯/偏氟乙烯 F-30 三氟氯乙烯/乙烯共聚

F-40 四氟氯乙烯/乙烯共聚 FEP 聚全氟乙丙烯 FPM 氟橡胶 FRA 纤维增强丙烯酸酯

FRP 纤维增强塑料 FRPA-610 玻纤增强聚癸二酰乙二胺 FRPP 纤维增强聚丙烯

FR-RET 纤维增强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 FWA 荧光增白剂 GF 玻璃纤维 GFRP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

GFRTP 玻纤增强热塑性塑料促进剂 GPS 通用聚苯乙烯 GR-I 异丁橡胶 GR-S 丁苯橡胶

GR-N 丁腈橡胶 GRP 玻璃增强塑料 H HDI 六甲撑二异氰酸酯 HDPE 高密度聚乙烯 HFP 六氟丙烯

HIPS 高抗冲聚苯乙烯 HPT 六甲基磷酸三酰胺 HS 高苯乙烯 H 乌洛托品 IIR 异丁烯/异戊二烯橡胶

IR 异戊二烯橡胶 IVE 异丁基乙烯基醚 IPA 异丙醇 LCM 液态固化剂 LDPE 低密度聚乙烯

LF 脲 LGP 液化石油气 LIN 液态氮 LLDPE 线性低密度聚乙烯 LMG 液态甲烷气 LMWPE 低分子量聚乙烯


olyang 发表于:2005.05.06 17:00 ::分类: ( 文摘 ) ::阅读:(58125次) ::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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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浙江商人立下的22条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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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看CCTV-1新闻联播。 

  要想把握经济命脉,必须关注政局,新闻联播图文并茂,有声有色,着实为中国商人的最佳晴雨表;你可以不看财经报道,也可以不看焦点访谈,如果你不是做石油和外汇的,甚至你都可以不去管类似9.11事件和中东局势。 

  2.不要轻易相信合约或合同 

  哪怕合约让你的律师看过了,公证处公证了都不要轻易相信,甚至当你的客户把钱已经汇入你指定的账户以后你都必须确认,这笔钱你能不能拿出来,能不能动,而合约以外的涉及到利益冲突的任何口头承诺与解释你都必须当他是放屁,无论香还是臭,在对方兑现承诺以前都不要沉湎其中,更无论对方是谁,哪怕那是你交了十年的朋友甚至是和你上了床的女人都必须如此。 

 

  3.你自己必须守信,一诺千斤,但对不守信的人例外!! 

  你确认你一定能够做到的事情你才可以承诺,但不要夸大其辞;你如果想一直做个商人,那么你必须树立自己的信誉!虽然你可以不在乎外界对你的争议甚至你也可以制造争议但你不能失去信誉,否则你就不是一个商人而是一个骗子;信誉具体包括你如果和别人约了200见面,那么你绝对不可以150以前或者201以后出现,如遇交通堵塞或意外事件,那你必须及时通知对方,除非你出了车祸遇到空难昏迷不醒或者已经死亡,否则你都没有理由爽约、早到太早或迟到太迟,而你的涵养则体现在对待对方不守时不守承诺的态度与包容等方面;而一旦当你确认对方是在为了利益而一再欺骗你,那么你对对方做出的一切行为都不过分,甚至你可以将计就计,反过来给他画一个饼! 

  4.你能赢得起但你可能输不起的生意最好不做! 

  在做任何生意以前,你都必须考虑清楚,如果你输了,那么你是否输得起,而不是去考虑你如果赢了会怎样怎样,输不起的事情你最好别做!而考虑输的范围时你也不要只考虑钱财方面,作为半个商人,有些东西你永远都输不起,包括你爱的女人,你的家人,你的江湖地位甚至你的信誉;所以你必须在做任何生意以前全面考虑清楚你究竟输得起输不起,如果输得起,那么OK,你去义无返顾的DO IT吧! 

  5.不要先期投入太多,给自己留够底牌 

  不要把自己手里所有的牌全部亮出来,因为牌局随时会中途停止,而对方也随时会出新的牌,不到最后关键时刻,最好不要亮出你手里最有分量的牌,最后的赢家才是真正的赢家! 

  6.天下无事不可为,但商人有所为也有所不为 

  《菜根潭》上有句话说的好毋以善小而不为,毋以恶小而为之,说的是做人的道理,而生意也是如此:不要因为利润少就不去做,也不要因为风险小就去做;而同样在中国,违背法律的事情可以做,但违背道义的事情则坚决不能做。 

  7.慎重选择合作伙伴 

  无论是团队,还是个人,很多时候我们都渴望有能够和我们一起联手打天下的黄金搭档,但亲密战友是一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的选择的,慎重是对彼此而言并非只针对单方,而亲密战友一定要符合下面这些前提条件才可以成为你的亲密战友;其一,他和你一定需要在一个战壕里一起战斗过至少一年;其二,在你没有负他的前提他对你所说的每一句话他自己都能负责任;其三,他必须是个实在而且能塌实干事的人;其四,他考虑得更多的是你们之间共同的利益(无论是短期的还是长期的),而这个共同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其五,关键时刻他没有躲开更没有出卖你或者大家在他能获得比合作利益还大的更大利益的前提下,五点缺一不可,否则彼此之间的合作不会长久。 

  8.不要在你的团队里有你家庭成员的影子 

  无论是你老婆还是你父母,都不可以在以你为核心之一的商业团队里有太多插手,因为以你为核心之一的团队接受的是你,而不是你的家庭成员,在你的团队全体成员主动接受并邀请你的家庭成员成为你们团队一员以前,无论你的家庭成员是谁,有多大的本事,或者可以给你们的团队带来多大的前进帮助,都不能成为你让你的家庭成员成为团队一员的理由;而当在你团队(三人或三人以上)里的异性成员一旦与你上了床,那么你必须考虑让对方立刻离开这个团队,要么她()另谋高就,要么她()成为你的专职情人或者太太(老公),总之,她()已经不能继续留在这个团队,所以在团队里不要随便考虑和异性上床或者动情。 

  9.不要与和你有利益冲突的女人上床 

  无论谁会占谁的便宜,或者大家之间可以同时并行两种关系,都不应该与之上床,更无论这个女人有多性感,多煽情;这样的女人包括:与你有生意往来的女人,在你手下工作的女人或者是你手下与同事的家眷,甚至是管理着你的政府机构、职能部门里的女公务员,原因有二:其一,这样的女人可以让你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其二你虽然是半个商人,但另一半也不是出卖肉体的男妓。 

  10.不要给你的女人讲你的商业细节 

  无论这个女人是你包了的娼妓、二奶,还是你众多情人之中的一个更或者是你已经结婚多年的妻子,你都应该不和她们谈你的商业细节:第一,你谈了可能她们也不懂;第二,你谈的商业细节里面会有能让你入狱的内容;第三,那涉及到商业机密;无论你有多少信任你的女人,都不应该谈太多和你有关的商业内容;还有一个无须单列的商规就是千万不要在夜总会歌厅等色情场所给小姐和应招女郎发名片,一定要记住! 

  11.你可以行贿但不要做污点证人到法庭去举证
  不管收受你贿赂的官员多么无耻,多么不够意思,你只可以行贿而绝不可以去做污点证人到法庭举证;除非你以后连半个商人都不想做了;而如果是你主动行贿,对方收受了而且也为你办了事情,那你更不应该由此来当做能抓住对方小辫子的罪证要挟对方继续为你顶风开绿灯,也无论对方是政府官员还是执法人员还是银行官员甚至办事人员的;最基本的,请客送礼吃饭洗桑拿甚至大到澳门游,这些感情投入都千万不要单独记小黑账,而财务账面上的处理也一定要不留痕迹。 

  12.不要偷税漏税但要学会合理避税
  大头小尾的发票最好别开,营业税以及附加的教育基金等你该交多少交多少,增值税你更别动脑子(记得找上家要税票正常抵扣就可以了),除此以外关税你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企业所得税是可以全部避掉一分钱都不交的,但最好给地税点面子,少交点别一分钱都不交,交多交少你自己看着办,而个人所得税呢,视当地政府给纳税人办了多少实事是否把咱纳税人真当纳税人人看待的具体情况而造工资表吧。 
     
  13.你可以利用新闻记者但不要相信记者
  你可以给记者一些钱或礼品,但你不能告诉记者很多你的底细更不能相信记者会给你保守商业秘密,甚至你不能和记者靠的太近且必须学会面对记者而设防,无论你面对是是否是漂亮风骚的女记者还是能发内参的大腕记者都如此。 
     
  14.不要摆大,哪怕你真的是老大
  切记天外有天,不要在任何场合摆大,哪怕你真的很大,而当对方是个摆大而且肤浅的人,你如果想灭掉他,那么最好随便找块砖头砸他一个跟头,然后你走你的路!但切记,这个砖头一定不是你自己的砖头,而且这个砖头最好和你自己没什么关系。 

  15.保持中立,不要卷入政治派系纷争
  在任何派系纷争面前都应该保持中立,尤其是在政治派系纷争面前,事实证明,把商业利益的希望寄托在有派系纷争可能的任何一方面都是危险而且不明智的,在派系纷争之间,你必须冷静的保持中立。 
     
  16.不要太在乎金钱与利益得失
  切记有所得就有所失,而有所失就有所得的古训,钱没有了还可以再赚,天下自然有得是你赚不完的钱和商业机会,所以何妨在金钱与利益面前大度一些呢?更何况,更大的商业机会正在等着你去把握呢?基本上你应该没有时间计较一时的得失才对,哪怕你有的是时间去品茗赏色。 
     
  17.不要过多用金钱粉饰自己
  虽然面子对你而言很重要,但相对于你自己的人格魅力而言,有没有名车,带游泳池的别墅,高尔夫以及你的服饰,甚至发型这些都会显得微不足道;当然你可以按自己的喜欢穿一双内联升的布鞋,甚至可以在有时间的时候飞到异国他乡去看一场你喜欢的球队的主场或客场比赛,更甚至你可以在很多人面前抽你自己喜欢抽的劣质香烟! 
     
  18.资本决定发言权,但你不应该轻易让别人知道你有多大的发言权
  关心一下你的属于你的资本和你能控制的资本是正确的,甚至你该关心的包括你的坏帐和现金收益以及现金流量,但这些不应该让太多人知道;而当你以外的获得一笔巨大财富的时候,你更应该学会别把这个消息告诉别人,包括已经和你患难很久的妻子,否则她可能会要求离婚并分割你的这笔不小的资产!记住,男人的金钱应该和女人的年龄一样永远属于秘密,哪怕有一天连女人的年龄都已经不是秘密的时候,你的金钱也应该还是秘密;除非在你临死时即将捐献你的全部家产时,你都绝对不可告诉别人! 
     
  19.总结别人的成败得失,但国外的案例你可以不用理会
  不要羡慕别人的成功,更不要鄙夷别人的失败,你首要应该做的是学会分析和总结现象背后的本质,找出别人失败或者成功的全部原因,取其长,补其短,做你自己该做的事情;而国外类似微软等那些故事,离你实在太遥远,你大可以不去管他,所以一定意义上,现有的MBA对在中国做生意的你而言并没有多大实际意义! 
     
  20.不要用黑白道的规矩去解决商业上的冲突
  商业永远是商业,而商业是有商业自身的游戏规则在的,所以哪怕你确实是黑道人物,也不能随便利用黑道规矩去解决商业冲突,同样,即将你有很好的白道背景与资源,你也不能轻易利用这些资源来解决你在商业中的冲突!既然选择了商人,那你必须遵守商业中的一切游戏规则,愿赌就得服输! 

  21.在能把握全局的前提下,不要追求事必躬亲
  不要把自己搞的没有时间与朋友交流,更不要让自己没有时间去泡女人和INTERNET,最要紧的是不要让自己没有时间放松与思考,所以,应该学会让别人去帮你打点生意,处理业务,虽然,业务的核心部分你自己必须牢牢把握;同样,把事情交给别人去做的风险你要考虑清楚并能够预防,以免你把事情交给别人去做以后,你自己又成了一名忙碌的救火队员,记住消防和救火是有区别的,消防的口号是消防结合,预防为主 

  22.给自己留条后路,预防众叛亲离你
  可以在沉寂江湖多年以后重整旗鼓,但你不可以倒下以后就不再起来,因为你是一个男人!所以你必须给自己留一条属于你自己的后路,后路包括藏起一个存钱罐,虽然里面只有几块钱但你将来就是要靠这几块钱东山再起;后路也包括一栋法律意义上并不在你名下的房子(你可以有个地方一个人疗伤,恢复元气),更包括一个并不经常来往的但很仗义而且你也给过他很多帮助的朋友(他可以在关键时候收留你,陪你喝酒,而这样的朋友一生中你能遇到一个也已经很幸运了);如果实在没有后路,那么你就必须有去露宿街头沿街乞讨的心理准备,但那时候你只可以去向陌生人伸手,而绝对不要向你过去帮助过的还欠着你很多债务或者人情但装做不认识你的人低头

 


olyang 发表于:2005.05.05 09:43 ::分类: ( 文摘 ) ::阅读:(718次) ::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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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团队经久不散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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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5-04-27 07:34:40 阅读数:151  推荐度: 
      作者:智愚缘聚  会员级别:    给作者留言 


        创业团队经久不散之谜--20年联邦与10年禾丰为什么能走出“大蒜魔咒”?

      儿时猜过一则谜语。谜面是:兄弟六七个,围着柱子过;长大分了家,衣服全撕破。谜底是:大蒜。

      猜这则谜语时少不更事,只是觉得好玩儿,形象。成人时才悟出,其实人有时候也和这大蒜一样……不是吗?

      以民营企业为例,创业初期,大都是兄弟几人“揭竿而起”。在最初的岁月里,出差同挤硬板,住宿共打地铺,渴了一碗凉水,饿了一口冷饭,但却毫无怨言,紧紧围绕着“柱子”——共同的奋斗目标而不懈地努力。然而,当企业渡过生存期,公司和个人家底逐渐殷实之后,当年共苦的兄弟,却通常难以继续同甘。于是,在矛盾、猜忌与争吵后,最终“撕破衣服”分崩离析,甚至反目成仇。结果,本应成为“万吨轮”的企业被拆分成若干个“小舢板”,在市场经济的海洋中,不仅各自要经受着狂风暴雨的冲击,还要提防着当年创业兄弟的偷袭。

      中国的大企业本来就很少,即便不多的领头羊在跨国公司面前,也大多只能算是中小企业。与跨国公司相比,我们原本竞争能力就很弱,再分散成若干个游击队,注定更加不堪一击。因此,解析创业团队之树如何长青,关系着民营企业的未来前途,也关系着中国企业在国际间的地位。

      幸好此时,广东联邦家私与辽宁禾丰牧业两个典型案例进入了本刊的视野。它们分别有着20年和10年的创业经历,如出一辙的是,团队成员依然如创业之初一般同舟共济,保持着创业之初的坦诚、率真、信任和依赖。

      它们何以能让创业之树常青?他们的理念与足迹能否为更多的民营企业所借鉴?中国的民营企业何时能够走出“大蒜魔咒”?

      主题故事1

      联邦家私:20年不散的宴席

      2004年,许多著名的中国公司踏上了创业20周年的新台阶。奇怪的是到目前为止,还很少有中国公司打算为20周年——这个极具纪念意义的日子做一番惊天动地的庆典。海尔、联想、万科、四通、科龙、正泰、德力西……几乎不约而同选择了相对低调地面对20年生辰。

      更多的思考、更多的沉着、更多的理性与更多的执着,20年的中国公司就这样被丰富了、充实了。当然,它们也有了更多的困惑与迷茫、更多的期盼与追求,它们的当家人张瑞敏、柳传志、王石、段永基、南存辉、胡成中……已经成为中国公司集群中的领跑者。

      10月28日,广东南海联邦家私集团也悄悄迎来了20年的庆典。20年的时间可以证明许多被称之为梦想的东西,联邦就这样用它当初的“小作坊”制造着它在中国家具行业中的成功史。与张瑞敏、柳传志们相比,联邦的杜泽桦少了许多中国式的光环,但相对于平均寿命不过2.9年的中国民营企业,20年的联邦又多了一层企业“物种”进化的标本意义:清晰、透明、完整而新鲜,甚至连当初创业时的6个股东仍原汁原味地保留着……

      我们有更多的理由可以惊讶:20年的联邦为什么在壮大中没有分裂?20年的联邦6位股东为什么在成长中没有走散?

      一个英明的领袖?一支铁打的团队?一个好的产品?一套健全的制度加上优秀的企业文化?……如果允许假设的话,我们也许可以像打开信封一样去揭开联邦的谜底。

      我们走近了杜泽桦,不仅仅是一次握手、一次面谈。

      “这些要素都很需要。但更重要的是,把这些要素做出来后,又如何去整合它们?在先与后、轻与重、缓与急、成本和效益之间,如何去平衡和取舍?而这些过程又都需要兼顾人性规律、市场规律,甚至是自然规律。”对于我们的假设,杜泽桦一开始就似乎投了保留票。

      20年的联邦,20年的信任,20年的合作,20年的创新,才有了20年的收获。昔日的小作坊才有了今天。

      创业:目标一致

      1984年10月28日,联邦集团前身广东南海盐步联邦家具厂成立。王润林、何友志、杜泽荣、陈国恩——这四个小时候就在一起玩的朋友聚在一起,他们要干一番事业。小小的家具厂让这几个朋友走得更近了,不过,他们之间的关系还是发生了一些变化,朋友之外多了一层股东关系。

      但他们还是习惯性地相互称“昌哥”、“恩哥”……四个人没有什么背景,都很穷。王润林学过设计,何友志做过藤椅师傅,杜泽荣在建筑公司干过打桩……四个普通人办了一个普通的家具厂,却起了一个洋气名字——联邦。然而,四个农民出身的人还是不知道企业怎么办。仅仅几个月后,联邦就出现危机——销路不畅,产品积压,还欠了银行近10万元的贷款。

      于是,另一个被他们称作“桦哥”的儿时玩伴儿——杜泽桦被他们请出山来。那时的杜泽桦担任着一家藤器厂厂长,是当时广州荔湾区最年轻的厂长,参加过中国第一期厂长经理培训班,正是意气风发之时。杜泽桦成为联邦的“老大”不久,企业便摆脱了困境,初现生机。随后,同样有着藤器厂工作背景的另一玩伴儿——郭泳昌也毅然加盟。

      联邦的六人组合,用杜泽桦自己的评价:朴素、简单、正派,没有野心,没有排斥,在性格上互补,为了生计走到了一起。儿时的友谊和成人后的相互信任,是这支团队合作的纽带。

      然而,一个总裁加五个副总裁,这样的团队能持续多久?

      规则:统一价值

      “联邦的其他股东都是有股金投入的,惟独我没有投一分钱,他们还是邀我加盟。那时是没有什么技术入股概念的,完全是‘信’的作用。”

      杜泽桦认为,“信”有多重含义。

      一是指相信、信赖。

      二是指“人言”为“信”,要讲诚信、讲信用。作为从小一起长大、知根知底的六个玩伴,这两点彼此是可以做到的。

      三是指威信。在加盟之前,杜泽桦坚持:联邦命令要单一,任何人不能以个人意志用事。在联邦公众利益面前,任何个人的利益或委屈都要让路。这个规矩是杜泽桦为自己,也为联邦定下的。杜泽桦认为:办企业与行军打仗一个道理,只有命令单一了,这个仗才能打胜。

      既有彼此掏心的信赖,又有有诺必践的诚信,同时又能自觉形成权威中心,联邦第一道情意“箍”算是上紧了。

      第二道“箍”是制度。无规矩难以成方圆。尽管当时还没有“公司法”,联邦还是仿效西方的股份制制定了联邦的公司章程。经过几次小调整之后,达成了六个股东的股份基本平均的君子协定,避免了产权不清的陷阱。但为了避免群龙无首的另一个陷阱,又规定股东会表决时,杜泽桦拥有两票,其他一人一票。这样也保证了公司决策层在投票时相左的意见不会票数相等。此后,六个人的朋友关系和股东关系更加水乳交融,联邦的制度在悄悄凝聚着团队。

      处理好分配关系,是经营一个团队的关键,杜泽桦认为分配包括:责任、权力、名誉、地位、金钱与物质。如果分配制度不成熟,企业的向心力将大打折扣。而在这个环节上,杜泽桦强调:无论是公司的人力资源组织架构,还是岗位权限表,重点是实行责、权、利的高度对等。

      在分配利益关系图谱中,联邦坚持了先顾客、后员工、最后股东的秩序,这样就有联邦分配三原则:第一,当企业的利润微薄时,先保证经营者的利益,风险由投资者承担;第二,在公司推行资产经营责任制,使经营者的收益与可量化的经济指标挂钩;第三,实行年薪制。杜泽桦进行分配平衡的一个手法是,从每个部门的收益中拿出20%由集团的最高决策层作面上的平衡,根据完成考核的情况进行分配。这样管理层就既有压力,又能得到相对更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

      分配原则实际上也是联邦给管理层上紧了第二条“铁箍”。联邦大部分的收益都用于公司的发展了,真正分配给股东的钱很少。

      联邦办公室主任黄升平告诉记者:“20年来,桦哥没有打过一次高尔夫球,虽然球场距离公司才半个小时左右的路程。”

      “你乱花一分钱,别人可以帮你乱花一块钱。”杜泽桦说,“所以不只我,联邦的所有股东没有一个人去打过高尔夫,这也影响了后来的经理人队伍。”

      杜泽桦认为联邦股东层还是保留了更多当农民时的朴素、节俭,没有得意忘形。

      管理层的第一条箍上紧之后,第二条箍上紧就容易了。“现在联邦员工的薪水与外资企业相比,处于中等偏上的水平。”杜泽桦说,“2001年联邦出现第一次亏损的时候,员工工资都没有降,要降也是最高管理层先降。”

      参观联邦最初的办公楼时,有15年工龄的谭师傅当了我们的向导,一般人已经找不到那所不起眼的小楼了。在联邦里,谭师傅也有了一些特权:可以直接约见总裁,子女优先安排在联邦就业,非重大违规失误不受解雇……像他这样的特权员工(10年工龄以上),联邦有几百人。

      阵痛:股东给经理人打工

      “严格来说,企业管理不是靠制度,而是靠感悟。”杜泽桦对这句话深有感触,“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更多的时候,企业碰到问题,最后的解决往往是某一阶段感悟的结果。”杜泽桦没有进一步解释感悟的内涵。这里多少有些说不清楚的成分。

      联邦在创业初期,股东、厂长、工人、业务员,几种身份一体化,大家努力工作就是。创业期的真挚友情、事业的信念,年轻的活力,形成了联邦早期文化中的分享、信任、合作元素相结合,形成了强大的合力与张力。这种带有某种朴素、简单思想的联邦文化对联邦团队的稳固起了很大的预警与缓冲作用。

      然而,随着联邦的快速发展,股东担任的管理职务、能力与水平力不从心,联邦股东身份与高级经理人身份同时兼任的核心体制受到挑战。这时,职业经理人进入联邦高管层,联邦面临中国民营企业共同的挑战性问题——股东给经理人打工!

      友谊、制度、文化,这时候说什么也没有用了,除非股东自己接受了这个观念。

      杜泽桦说:“这是联邦的大事,必须股东会通过。这是铁的制度,碰不得。”

      1992年,武汉市家具工业总公司的总经理石松加盟联邦,成为集团市场部总经理,股东何友志任副总经理。拉开了联邦“股东为员工打工”和“管理老板”改革历程的帷幕。

      1999年,绩效考核时,股东郭泳昌负责的装饰工程部亏损,工资只拿了80%,奖金分文皆无。看到别的副总能拿到几十万元的奖金,郭还是有些情绪,不服气,先找联邦常务副总王润林,没有谈拢,最后找到杜泽桦。

      “你先回去休息一个星期,想通了再来找我。”杜泽桦没有让步。一个星期后,郭想通了,让出了总经理的位置。

      到2004年时,联邦已经有四个主要单位的总经理为职业经理人,有四位联邦的股东成为经理人的下属。而在联邦七人组成的董事会中,六名原始股东只有四位还是董事会成员,另外三名董事则是后来招聘进来的专业人员,而且都是外地人。

      这场革命最终形成了联邦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原始的股份制嬗变为现代企业制度。

      这个过程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挑战,因而更多的中国民营企业仍在这个问题上徘徊不前。

      “联邦六个原始股东股份差不多,你不担心其他五个股东会‘政变’吗?”

      杜泽桦看了看记者,笑了笑:“我怎么从来没有想这个问题!”

      不过,杜对自己还是十分自信:“他们为什么要‘政变’呢?我对联邦太熟悉了。除非我杜泽桦变了。如果我用1/3的时间来经营自己的私事,那联邦就真的不需要我了。”

      成功:加重团队合作的砝码

      20年的发展,联邦团队经历着自我完善,另一方面来自市场的力量也在时时考验着这支团队的稳定。更多的时候,杜泽桦一步一步变行政领导为市场领导,让市场来判断对与错、是与非。

      联邦从一个简陋的家具小作坊开始,很快由制造藤椅转向主流的木制家具。

      1986年,联邦举办的“90年代家私展望”首开行业大规模展览的先河,引发市场轰动效应;1990年联邦家私设计展与广东电视台等5家媒体合作举办,这也创造了联邦客户120天排队购货的纪录。联邦“产品设计领先-市场造浪-批量生产”的商业模式让联邦斩获颇丰。品牌形象得到提升。

      同时,以联邦品牌为依托的加盟连锁店也得以发展,联邦在商业领域一路高歌。

      联邦的成功加重了联邦团队合作的砝码,而市场的竞争又在频频制造难题。

      1999年,杜泽桦迎来了一次来自股东层强烈的挑战。随着家具市场产品竞争越来越走向于雷同,联邦当初引领市场的势头开始减弱。

      “蚂蚁多了,大象也要寻找自己的活法。”杜泽桦建议投资6000万在广州时代广场建“联邦家居广场”,尝试着一种新的经营业态,让联邦从众多的家居店里脱颖而出。这个建议,初期矛盾不大,在快要拍板定案时,股东意见出现分歧。甚至有人说:“这件事情办成了,杜泽桦都可以当市长了。”股东的分歧甚至影响了银行的贷款,时间拖了下来。这次杜泽桦的耐心得到了释放,他埋头做了三个方案:将3年之内联邦可能遇到的风险详细列出,什么时候亏损,每一年亏损多少,联邦能承受的范围,把联邦可能会碰到的风险计算得清清楚楚,从预算上将联邦的风险降到最低。最终股东会全票通过。

      “联邦有时与理发店相似,老板是操作型的。”这是杜泽桦内心的感触。寸土寸金的时代广场与联邦家私的品质联系在了一起,联邦的品牌效应得到释放,在广州家具中,联邦已经成为行业标杆。现在,联邦家居广场每个月的销售都会超过500万元,高峰时达近千万元。

      2001年,联邦遇到了创业以来第一次亏损。这次亏损震动了已经习惯于领跑感觉的联邦。表面看来这次亏损与具体的一些经营措施相关。但其背后是多年以来累积的“大企业病”危机。

      “再亏损,我自己下台!”杜泽桦背水一战。以他为首的决策团队,深潜企业一线,对联邦的销售和制造组织进行扁平化改造,调整联邦的运营架构,使联邦重新回到高速增长的轨道,联邦处于其历史上经营业绩最为良好的时期。

      市场的成功一方面稳固着联邦团队,但各种诱惑还是时时盯着可能出现的裂缝。联邦股东层还是一度出现小裂痕,但个别离开的股东很快又回到联邦。是什么东西修复了联邦团队出现的裂缝呢?是昔日的友谊、文化的吸引、制度的宽容,还是市场的压力?杜泽桦不愿多谈。20年的企业怎么可能会没有曲折呢?

      裂变:为了更长久的合作

      2004年10月28日,联邦迎来了20周年的庆典。而联邦发展史上的“二次变革”已经拉开大幕。2004年9月6日,联邦与深圳一家咨询公司签定协议,着手计划联邦组织架构的重新调整。

      杜泽桦说:“联邦的组织架构还是针对2001年亏损时搭建的垂直结构,现在这种架构已经不适应市场的需要。”

      新的联邦集团将成立产品创新中心、营销中心、制造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四大中心,分管11个业务部门。在杜泽桦的计划里,集团公司以品牌、资本为纽带,各个业务部门将独立经营核算,更多的经理人将变为企业家,这意味着以联邦名义又将产生新的股东阶层,而这一次联邦充当了大股东。

      20年精诚合作的联邦团队将开始产生裂变。“联邦20年的发展,股东没有分开,这并不意味着为了合作而合作;现在要产生裂变,也不是为了分开而分开,而是为了更长久的合作而裂变。”

      在运动中合作,并非为了合作而合作,或许正是联邦团队20年精诚合作的理由……

主题故事2

  禾丰牧业:10年理想与10年约法

这次不用再犹豫了,也没有了犹豫。拖着大大小小行李箱的金卫东,像归国华侨一样出现在沈阳桃仙机场,开着一辆破旧小货车的张铁生早在这儿等候了。

几天前,金卫东还是一家跨国公司中国东北地区高级总裁,享受着5000美元的月薪和专车……这一切已成过去,创业让金卫东比任何时候都要冷静、从容。

“出来干吧!我们等你的号召!”

1995年4月1日,金卫东接到了王凤久的电话。这个念头在金卫东、丁云峰、高峻松、王凤久、邵彩梅、王仲涛的脑海里已经酝酿了6年。

最终他们还是放弃了外企的优厚待遇,毅然决定借钱创办禾丰牧业。外界给禾丰下了两个预言:第一,禾丰这个公司肯定能成功;第二,禾丰这个公司不会长久成功……

9年过去了。

2004年的禾丰牧业已经是东北第一饲料生产基地,在全国有22家分公司,拥有净资产1.3亿元,年销售额达到15亿元。

但七名创业者依旧像当初一样相互笑骂、相互调侃、相互支持、情同手足,他们分担着创业的痛苦,同时也享受着收获的乐趣……

“白手”创业团队

禾丰的七人团队创造了又一个白手起家的经典故事,而他们每个人又都是故事的主角。

七个人中,张铁生年龄最长,金卫东、丁云峰、高峻松、王凤久、邵彩梅、王仲涛较为年轻其中,一个博士、四个硕士、两个大学生,六人都在跨国公司做过,从事管理工作和技术工作。当时平均年龄30多一点。共同的知识背景与共同的工作经历,让这支团队有共同的相似性,亦有着不同专业、不同经验的互补性。

禾丰董事长金卫东这样评价禾丰团队:“这样的结构容易在团队中形成民主的气氛。大家相互间有坦率地争吵,保证了团队的平衡。团队的平衡就像人体一样,感冒是必要的。不争吵的团队,迟早会分道扬镳;或者根本就不是团队,只是一个团伙。”

禾丰的一位副总私下里对记者说:“金总是一个很有号召力的人。”

早在大学时代,金就已经是学生会主席了,进入跨国公司后,很快就步入高层。他的职位是一起创业的几个人中最高的,自然而然地成了禾丰的核心人物。

这一点,金卫东非常庆幸:“我们的信任是在打工的时候形成的,也形成了相互间的差别,这些都是借助别人的舞台磨合的。这也使得禾丰创业团队从一开始就有了稳定的基础。”

禾丰是个苦孩子

1995年,在沈阳刚刚创业的禾丰就遭遇了跨国公司的“围剿”。禾丰被认为是将来对跨国公司市场破坏力最大的中国饲料企业,理由是这几个创业者放弃的太多了。

跨国公司召集销售人员开会,在东北地区采取了特殊政策,想采用低价手段将新生的禾丰扼杀在摇篮中。

然而,禾丰遇到的远不仅是这些。金卫东说:“由于政府有关部门的效率低下。禾丰申办的手续迟迟没有办完,但用户要产品,企业要生存!结果,没有生产许可证的禾丰产品变成了‘假冒’……而竞争对手就把信息透露给监管部门,结果要给予出售产品20倍的处罚。而禾丰没钱,监管部门就要封厂房。”

那一次,金卫东急了,甚至动了粗口。“如果不办企业,我们七个人日子过得都很滋润,但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的目标就是要打破外国企业的垄断,让民族饲料工业发展起来!如果沈阳办不下去,我们去吉林、黑龙江、广东……如果全中国都容不下禾丰,我们心甘情愿回家!”

本来一脸怒气的质量监督局局长被感动了……不仅没处罚,没封厂,还请他们吃了饭。局长说:“请你们吃饭,是因为我们敬佩你们,也相信你们一定能成就大事。”

不过,对金卫东来说,最缺的还是钱。企业生产需要100多种原料,缺一不可。可禾丰没钱,只能靠赊。但打1000次电话,至少有900次被拒绝。有时候能赊一点原料,却要把禾丰所有创业者的简历发给对方。那情形颇有点像文革期间的“政审”。

“贫寒家庭办事难。禾丰是一个苦孩子,经历太多了……但禾丰挺过来了。”金卫东说。

一起奋斗,一起创业,情同手足。逆境时,互相帮助,同舟共济;顺境时,像梁山好汉一样,大秤分银,小秤分金,一起分享快乐。

那么,又是什么力量让他们这么做呢?

理想的诱惑

《中外管理》:是什么因素刺激你们创业的决心?

金卫东:共同的外企经历。那时只要看到外方员工的眼光,我们就有将来打破垄断自己干的想法,中国人不能老是做二等公民。但当时我们缺技术、缺管理,对这个行业缺乏认识,于是便相互鼓励,卧薪尝胆,先给外国企业打工。由于有这样一个愿景,我们便拥有乐观的心态,从来不计较工资,结果反而得到了更多的提升机会。那时候,我差不多是饲料行业权力地位最高的中方雇员。

《中外管理》:当时你们的竞争对手是跨国公司,创业成功的可能性非常小,为什么七个人还是毅然走到一起呢?

金卫东:当初来沈阳创业,与强大得不敢想象的对手竞争,我们很清楚:成功的几率虽有,但成功得极有可能毫无“意义”。也就是说,一年的盈利可能还没有我们原来的薪水多。但为什么我们还是义无反顾地辞职创业?这就是我们合作至今不散的基础:志同道合。

《中外管理》:禾丰最初的目标是什么?后来发生了什么变化?

金卫东:我们最初的目标是:打破国际垄断,创民族品牌。这个目标实现之后,我们又提出了“10年成为全世界顶级饲料供应商”。过去10年时间,我们资产扩大了近170倍,今后10年资产再扩大50倍。这意味着禾丰一年将产生1000多万吨的饲料、500多亿元的销售额、20多亿元的利润。在不到20年的时间里要做到行业第一,好像有些不现实,但我认为:创业的目标不能定得太近,否则,到了目的地就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玩了。

约法三章

《中外管理》:禾丰在创业初期是如何约束团队的?

金卫东:这是禾丰发展最为核心的部分。我们相信:合理的制度约束,可以保护团队。在公司章程里我们规定了三件事:第一,七个人都要终身为公司服务,不得从事与公司竞争的饲料行业。第二,任何人违背公司利益,将被取消公司股东股份。第三,我们身为股东,在日常工作中不享有任何特权,而根据业绩被提升、免职乃至开除。但如果是公司原因,则可以享受股东待遇。

《中外管理》:禾丰最初是借钱办起来的,每个股东并没有拿出真金白银。那么钱还上以后,股份是如何分配的?

金卫东:谁的贡献大,谁的股份多。七个人中,我留35%,丁云峰占15%,其余五个人各占10%。现在我又降到20%左右,拿出股份分配给了新进入的优秀核心员工。

《中外管理》:你的股份降到这么低,你不怕有一天其他股东联合罢免你吗?

金卫东:如果他们这样做可以使企业利益最大化,那么罢免我就是正确的,我就得被罢免。如果无论我干得好坏,谁都不能奈何我,这样的制度才是失败的!那样,我们的创业团队也就绝不可能同舟共济、同甘共苦到今天。

普通人的乐趣

采访快要结束时,金卫东告诉我们:他昨晚上与同学打麻将了。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人,金卫东庆幸禾丰团队有三样东西没有丢:没有丢掉健康;没有丢掉品性——一如原来的好恶及普通人的心态;没有丢掉情义——无论富贵贫贱,依然跟过去的同学、朋友一起玩,彻夜长谈,互相嘲讽,围桌打麻将,赢了就请客吃饭。总之,享受普通人的乐趣。

旁观者清

“长寿团队”需要做对什么?

打造一个成功而长寿的创业团队,需要哪些元素?他们要经历哪些致命的关卡?

领军人物的权威,团队民主的争吵,制度之外的感悟,友谊、信任与文化的凝结……许多种因素、许多种组合,决定着企业的生命周期。我们希望圈里圈外的分析能解开创业团队长寿之“谜”。

蜥蜴团队长官兼首席顾问官何坊:

团队在开放中做久

中国有两句俗话。一句是:一个好汉三个帮;还有一句是:合伙买卖难做长。

前一句是说没有团队就难以成事,后者表明合作长久是个自古以来的老大难问题。禾丰的十年发展历程,说明了一个团队是否能成功发展壮大,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团队是否开放。金卫东的成功正是团队开放的成功。具体表现在:

开放的工作氛围。说到团队,众人都希望自己所在的团队有民主、平等的氛围。金卫东在打工时形成的威信,确立了他在禾丰的核心位置,但他没有搞一言堂,而且允许大家相互间有“坦率地争吵”,“会争吵”的开放式工作氛围,是禾丰形成凝聚力的重要原因之一。

开放的股权分配。在利益的分配上,金卫东没有被巨大的物质利益所诱惑,而是实行股权开放,谁的贡献大,谁的股份多。自己只占35%,他放下了常人难以做到的私心杂念,从而留住了人才。后来从35%又降到20%,这种股权开放的做法,摊薄自己的收益,但却吸引了团队成员,这正是禾丰十年没散伙的核心原因。

开放的职务。股东不享有任何特权,完全根据业绩提升、免职、开除。这种职务的开放从制度上保证了团队人员凭能力上岗,保证了人才的使用,最终保证了团队的健康发展。在企业的发展中,往往有些创业的元老跟不上企业发展的步伐,面临淘汰。开放的职务适时的新老交替,避免有些职位被无能者长期霸占。

一言以蔽之,正是开放的观念、心态、做法,确保了禾丰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而在管理上,也只有开放的团队才是进步最快、发展最好的团队。

北京云峰营销公司董事长范云峰:

事随势转,本色岿然

“一起失败,一起成功”这八个字的背后就是“同富贵、共患难”。这是国人最真诚、最朴素的人文思想。从古至今,中国人的文化沉淀出一份最原始的感情。而在企业的创业发展过程中能否共患难,怎样同富贵,又是一个十分深奥的话题。

首先,基于“共识”。志同道合,走的路才会相同,哪怕是有天大的困难,合作伙伴们都会相互扶持,情同手足,分担着创业的痛苦,享受着创业的乐趣。

其次,理于“共事”。做人德字当前,做事则应制度在先。在制度层面,两家公司同样遵循了“制度不是给哪个人定的,它需要所有的人共同来遵守”的原则。无论是禾丰的约法三章,还是联邦的分配三原则及最初的公司章程,无一不是为共事做出了最好的支持。

再次,敏于“共势”。企业的生存取决于市场,企业的快速发展则取决于“造势”。就像鲤鱼跃龙门一样,必须借助几个浪头才能跃过去。而企业要跳过市场的“龙门”,只能自己“造浪”、“造势”,最终形成的是自己的品牌。也就是说,品牌的形成是企业必须越过的“龙门”。  

最后,久于“共世”。企业要想长久的屹立在市场中,功成名就的企业精英们如何保持一颗平常心至关重要。这取决于企业创业者的思想境界及公司文化。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禾丰还是联邦的总裁,都没有因为成功就丢掉了自我,仍旧保持原来的生活作风,不忘本,不忘自己仍然是一个普通人。

振邦集团董事长周建良: 

警惕制度化的“盲点”

长寿团队有三个条件是必须具备的。

第一,他们的价值理念是一致的。大家对同一事物的判断是一致的。如果不一致,很容易削弱一个团队的凝聚力。第二,在这个基础上形成一个愿景目标。第三,将该目标变成制度。

有了这三条可以使一个团队长寿,但并不是绝对的。这时候,我们最容易忽略制度化的盲点。

第一个盲点,“我是对的”。这是中国文化的特点,中国企业也不例外,高层管理者中容易形成这样的思维。管理者的判断不是按价值观来判断,而是强调自我。制度的管理变成了自我情绪的延伸。这也容易造成团队的分裂。因为大家不是为一个目标做事情,而是在为一个人——老板做事情。

第二个盲点,“只讲外部营销”。价值观、制度、文化都有了,只是一种表象,我们有时候只注重向我们的客户推销理念,往往会忽略了对内部员工进行理念推销。其实内部营销非常重要,价值观没有得到大家的认同,企业的裂缝已经产生了。压力大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分崩离析了。所以,企业在启动决策机制的时候,仅仅靠投票产生结果,其实也使团队之间的友谊与信任被削弱。如何才能在投票之间达到共识呢?内部营销工作不能少。

第三个盲点,“老板差异化能力短缺”。在一个企业里,稳定靠制度,但发展还是要靠老板或者团队核心人物。老板与众不同的地方,是要能看到企业发展的方向,在关键的时候推一把,而不是时时刻刻与大家混在一起。要不然,一个企业就会“群龙无首”。领袖是干什么的?就是带路,把企业引向一条正确的路上去。

百龙集团总裁孙寅贵: 

有约在前,基业常青

一个创业团队的构成,若基于亲缘、同学、朋友,那么其初期活力往往高于普通以资金、技术为纽带构成的企业团队。但其后的持久性与稳定性,却往往会反过来,后者要好于前者。这主要根源于:

1.前者多数是建立在一定感情基础上,而后者往往有具体、明确,甚至不近人情的条文约定。 2.前者存在一个彻底转换角色的困难,比如从哥儿们变成股东,而后者则完全是一步到位,没有历史负担。

为此,对处于创业阶段的团队,我有两大秘方:

第一,就是我母亲传授的:要想伙计长,天天算伙帐。吃得起亏,能够做一堆。此寥寥数言,我却认为可以受用终生。

第二,则是我自己悟到的:发达国家的昨天,就是我们的今天。所以,我们管理者要虚心学习,做个性演员,彻底适应社会发展,随时努力制度创新。争取中国的明天,成为发达国家的后天。

同道思绪

分合之机,尽在适逢其时

宁波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叶建荣

《中外管理》是一本很深刻的杂志,这次让我做点评,我很想借此机会,认真思考、学习一下。

树大分枝,这是我们中国人几千年的逻辑。创业与朋友情谊,这是一对难分难离的矛盾,就算像联邦、禾丰这样少有的几个朋友、同学围着柱子共同打拼十年、二十年的企业,我相信他们也一定处理得很不容易,也一定有过“合时容易、分时难”的困惑。

“分”清之后,迎来TCL

说来也凑巧,在我创业的道路上有过三次分家。

而今年国庆节以后,沁园整合资源的第一个横向合作项目就要实施。合作方TCL定于今年10月7日派管理团队进驻沁园最大的生产基地,合作成立宁波TCL沁园智能电器有限公司,TCL以51%控股该企业。

沁园、TCL有独立的研发和营销机构,而宁波TCL沁园智能电器有限公司是一个联合的智能家电生产基地,只生产沁园、TCL两个国内品牌的产品和承接出口业务,是纯粹意义的生产基地联合。这在国家宏观调控、原材料暴涨的今天,无疑是联合采购、资源共享、管理共享、统一配送的一种绝妙手段,这种方式的资源整合可能在国内家电行业还是首例。能顺利地同国内这样著名的大企业整合平台,应该说与以前的“分”是离不开的。

三合与三分

1989年刚下海经商时,我与一位亲戚买了几台注塑机,那时候接业务主要是靠关系。后来我把小厂让给了亲戚,自己去寻找新的项目。

1992年第二次与人合作,我做厂长,朋友做副厂长,朋友比我大20岁,思路也很多,那时候真可谓同甘共苦,毫无怨言。我们两个都没背景,也没有集体企业基础,一切从零开始,给人家做塑料包装盒。好不容易开发成功一种外形漂亮点儿的产品,没供多少货就被别的关系户抢走了业务,甚至连专利都被别人抢注了。在90年代初,做配件如果不搞关系,那你就站不稳脚。以后我们一起偷学技术,办起了工艺植绒厂。这个项目效益很好,但是规模做不大,当时很多人想学这项技术,我的想法是把这项技术直接转让给20多个客户,掘一桶金后再找新项目,而朋友的意见是要靠这个项目为两个孩子成家以及为自己养老。意见没办法统一,我也没法安心每年去分几万元的红利。最后我再次选择离开自己一手创办起来的企业,但保存了十分珍贵的友谊。而朋友果然实现了他的心愿,直到现在还经营着这个效益很好但规模做不大的企业。

第三次合作是与我妻兄一起开发净水器,即沁园的前身,我做董事长,他做总经理。企业办起来三个月,都想做领导的个性很快促成了我们的分手。这一次我没离开,而是把专利技术与资金做了合理的分配,支持他另外去办企业。正因为这个明智的决定,使沁园在后来的发展中走上了科技型企业的快车道。

分,为了日后的合

创业初期的合作伙伴,在企业渡过生存期而发展到一定层次时,出现经营理念、经营方式的矛盾、分歧,这是难免的,也是正常的。我很庆幸在以前的道路上有过这样几位亲密战友,我们至今都是很好的朋友。以后企业发展了,肯定会有更多的分分合合,这是创业常有的必然。

当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中国民企分分合合以后要走的一条必由之路。从正泰的家族股权稀释,从而以较少股份控制了一个庞大集团为例,我们就不难发现产权明晰、股份合作的现代企业制度以及现代企业经营战略已经逐渐被中国民企所认知。
过去,我的创业道路上的三次分家,其实就是一个民营企业家在不断尝试、不断创新、不断超越的过程与手段的缩影。

而今天沁园公司与TCL的横向联盟,也是基于同一个目的,即共同形成更强的市场竞争力。未来两年中,沁园公司将完成企业股份制改造,建立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制度,从而实现公司的第二个五年计划。所有这些都在说明一个问题:分与合,并不是市场经济的源头和尽头,而是企业发展的一种必然手段。辩证地讲,分是为了以后的合,合也是为了以后的分。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无论是分还是合,企业都要在适当的时候进行。


olyang 发表于:2005.05.05 09:38 ::分类: ( 文摘 ) ::阅读:(57482次) ::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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